第9章

更新时间:2026-07-09 16:30:55  ·  所属小说:斗罗:从救下一只老鼠开始

墨菲发现钱是个问题,是在穿越后的第八十二天。

那天早晨,灰灰照例从集市上叼回两个馒头,放在他枕边。墨菲拿起馒头,正准备吃,忽然发现馒头比平时小了一圈,而且硬得能砸死人。

他看向灰灰。

灰灰蹲在窗台上,小眼睛躲闪着,不敢看他。

墨菲皱了皱眉,闭上眼,通过那无形的线去感知。片刻后,他睁开眼,轻轻叹了口气。

灰灰今天去偷馒头时,被卖馒头的老头发现了。老头拿扫帚追了它半条街,它慌不择路,只叼到一个掉在地上的、被人踩过的剩馒头。

墨菲摸了摸它的头。

“没事,”他说,“不是你的错。”

灰灰蹭了蹭他的手,但情绪还是低落的。

墨菲咬了一口馒头——确实硬,还有股土腥味。但他没吐,一口一口嚼着,咽下去。

吃完了,他看着手里的半个馒头,陷入沉思。

穿越两个月了。他一直靠灰灰和其他动物偷食物过活。一开始是灰灰一只老鼠,偷的东西够他一个人吃;后来有了七子,能偷的东西多了,他甚至能分一些给小臭虫和断腿男人。

但这不是长久之计。

第一,风险越来越大。卖馒头的老头已经开始警惕,集市上好几个摊贩都养了猫,专门防老鼠。再这么偷下去,早晚有一天,灰灰会被抓住。

第二,七子的价值不在偷东西。它们是他最宝贵的情报网,是用来做大事的。让它们天天为了一口吃的冒险,是浪费。

第三,也是最关键的——他不能一直躲在阴影里。要真正在这个世界立足,他需要钱,需要身份,需要和人打交道的能力。

墨菲站起来,走到那幅“诺丁城势力图”前,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标记。

两个月的情报收集,他已经对这座城市了如指掌。谁有钱,谁有权,谁有烦恼,谁有秘密,谁在找什么,谁在躲什么——全都在这张图上。

这些信息,能不能换成钱?

墨菲花了三天时间,设计了一个“业务模式”。

目标客户:内城的中产阶级——那些有点钱、但不够多,有点权、但不够大的人。他们丢了东西不会去报官,因为报官没用;也不会大张旗鼓地找,因为怕丢人。他们只能自己着急,或者托人暗中打听。

这就是墨菲的目标。

服务内容:帮忙找失物——钱包、首饰、契约、信件、甚至走失的宠物。收费据失物的价值和寻找的难度浮动,从几个铜魂币到几十个金魂币不等。

作方式:完全匿名。客户把钱和要找的东西的描述,放在指定地点;墨菲派人(小臭虫)去取;找到后,把失物放在另一个指定地点;客户自己去取。

绝不见面,绝不暴露。

风险控制:只接小案子,不碰大人物。只找失物,不找人。只收现金,不留痕迹。

墨菲把计划想了一遍,觉得可行。

现在的问题是——怎么让客户知道有他这么个“服务”?

他想了想,对小臭虫说:“你去内城那些茶馆酒肆,假装闲聊,说最近有个神秘人,专门帮人找东西,收费便宜,从不失手。”

小臭虫挠头:“什么叫假装闲聊?”

墨菲叹了口气:“就是去跟人聊天,然后‘不小心’把这个消息说出去。”

小臭虫还是不太懂,但他点点头:“行,我去。”

第一个客户,是五天后来的。

那是个中年妇人,丢了一只银手镯——不是多值钱的东西,但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遗物,对她很重要。她已经找了三天,问遍了邻居亲戚,都没找到。

小臭虫在茶馆里“闲聊”时,她正好在旁边喝茶,听到了。

当天晚上,一个包着十个铜魂币的旧手帕,和一张写着“银手镯,三天前丢在西街菜市”的纸条,出现在墨菲指定的地点——城西一堵破墙的墙洞里。

墨菲拿到纸条,立刻派灰灰和小花去西街菜市。

灰灰负责搜地面,小花负责搜高处。两只动物用了两个时辰,把整个菜市翻了个遍,最后在一堆烂菜叶底下,找到了那只手镯。

墨菲把手镯放在城北一棵老槐树的树洞里,然后让小臭虫去那个墙洞看了一眼——十个铜魂币已经换成了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两个字:收到。

第一个案子,成了。

三天后,第二个客户来了。

这次是个老商人,丢了一份契约——是和别人合伙做生意的合同,被人偷了。偷的人是他生意上的对头,想拿这份契约做文章。老商人急得嘴上起了燎泡,悬赏五十个金魂币找回来。

墨菲看到悬赏金额时,心跳漏了一拍。

五十个金魂币。够他活一年。

但他没有马上接。他先让影子去那个对头的住处潜伏了三天,摸清了他的活动规律;让大黄去跟踪对头的贴身仆人,看他每天去了哪里;让灰灰钻进对头的书房,把每一张纸都看了一遍。

第五天,墨菲在对头书房的夹层里,找到了那份契约。

他没有自己去拿。他让小臭虫把消息传给老商人——不是告诉他契约在哪,而是告诉他:三天后的夜里,对头会出门喝酒,家里只有一个耳聋的老仆。那时候去,能拿回来。

老商人半信半疑,但还是去了。

他拿回来了。

当天晚上,五十个金魂币出现在那个墙洞里。

墨菲蹲在暗处,看着那一小袋金灿灿的钱币,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。

这是他穿越后第一次,凭自己的本事赚到的钱。

不是偷,不是抢,不是靠别人施舍。

是他用这两个月来辛辛苦苦建立的情报网,换来的。

灰灰蹲在他肩上,小眼睛盯着那袋钱,似乎也在想什么。

墨菲摸了摸它的头。

“这只是开始,”他轻声说,“以后会更多的。”

接下来的一个月,墨菲接了十二个案子的。

有丢钱包的,有丢首饰的,有丢宠物的,有丢信件的。甚至还有一个人,丢的是自家闺女偷偷写的——墨菲找到后,看了一眼,然后原封不动地放回去,没有交给那个父亲。

那闺女才十四岁,写的是情书,写给一个穷小子。墨菲不觉得这有什么错。

他让灰灰把情书放回那闺女的枕头底下,然后告诉那个父亲:没找到。

那个父亲骂骂咧咧地走了,省了二十个金魂币。

墨菲不在乎那二十个金魂币。他只是不想让一个十四岁的女孩,因为写了一封信,就被父亲打断腿。

小臭虫问他为什么。

墨菲想了想,说:“因为我也曾经十四岁过。”

小臭虫没听懂。

墨菲也没解释。

生意越做越顺,钱越攒越多。

到第九十七天时,墨菲手里已经有了三百多个金魂币。他把钱藏在储物间的地下,用一块石板盖着,上面堆满杂物。

七子们不知道那些钱有什么用,但它们知道主人最近轻松了很多。不用每天饿着肚子,不用冒着风险偷东西,可以买粮食、买肉、买药,甚至还给每只动物买了新的项圈——虽然它们不太习惯戴,但墨菲说这是为了“伪装”。

灰灰的项圈是红色的,最细的那种,戴在脖子上几乎看不出来。但墨菲说,万一它被抓住,项圈上刻着的“如有善心人请放归”几个字,可能会救它一命。

灰灰不懂什么叫“善心人”,但它相信主人。

大黄的项圈是黑色的,宽宽的,很威风。墨菲说,这样它看起来就像是有人养的狗,不是野狗,不容易被人打。

小花、老黑、疾风、耳朵、影子,每只都有项圈,每只项圈上都刻着那几个字。

墨菲说,这是它们的“符”。

七子们不懂符是什么,但它们知道,主人很在乎它们。

这就够了。

第一百零五天,墨菲接到一个特别的案子。

委托人是诺丁学院的一个老师——不是玉小刚,是另一个教文史的老头,姓周。周老师丢的是一本书,一本手抄的旧书,据说是他年轻时从一个古墓里挖出来的,记载了很多失传的魂兽知识。

周老师悬赏一百个金魂币找回来。

墨菲看到悬赏金额时,心跳加速。一百个金魂币,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大一笔赏金。

但他没有马上接。他先让影子去周老师家潜伏,了解书的来历;让灰灰去学院里打听,看谁最近接触过周老师;让耳朵去监听那些老师的谈话,看有没有人提到这本书。

三天后,情报汇总:

周老师是个孤僻的老头,一辈子没结婚,只喜欢研究古籍。那本书是他三十年前从一个古墓里挖出来的,一直当成宝贝藏着,从不让外人看。但一个月前,有个自称“古籍收藏家”的人来找他,说要出高价买那本书。周老师不卖,那个人就走了。半个月后,书丢了。

墨菲盯着这份情报,陷入沉思。

那个“古籍收藏家”是谁?他为什么想要这本书?书里到底记载了什么?

他让影子去追查那个人的下落。

五天后,影子在城外二十里的一个小镇上,找到了那个人。他不是什么收藏家,是一个专门偷古籍的贼,有人花钱雇他来偷这本书。雇他的人——影子的消息到此为止,那个人戴着面具,看不清脸。

墨菲没有再往下追。

他知道,有些案子不能碰。那本书牵扯的势力,可能比他想象的大得多。一百个金魂币固然诱人,但命更重要。

他让小臭虫给周老师传了个话:书在一个贼手里,那贼住在城外二十里的小镇上,具置不知道。想找,自己去。

周老师有没有找到书,墨菲不知道。

但他知道,这是他能做的最多的了。

第一百一十二天,墨菲接了一个不一样的案子。

委托人是个小女孩,才十岁左右,瘦瘦小小的,穿着打补丁的衣服,一看就是贫民窟的孩子。她丢的不是值钱的东西,是一块木头牌子——巴掌大小,上面刻着一个奇怪的符号。

那女孩找到墨菲的方式很特别。

她不知道墨菲是谁,但她知道那个“找东西的神秘人”。她在那个墙洞里塞了一张纸条,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:

“我丢了一块木头牌子,上面有这个符号(画了一个圈圈里带三横的图案)。我没有钱,但我会活。求你帮我找到。那是我娘留给我的。”

墨菲看着那张纸条,沉默了很久。

灰灰蹲在他肩上,也看着那张纸条,小眼睛眨了眨。

“你怎么看?”墨菲问它。

灰灰当然没法回答。

墨菲自己回答:“这孩子是从贫民窟来的。她知道那个墙洞,说明她一直在留意。她没钱,但愿意活。她娘留给她的东西,对她很重要。”

他顿了顿。

“这案子,我接了。”

七子全体出动。

灰灰去女孩住的窝棚附近搜地面,大黄去嗅那块木牌的气味——墨菲让女孩在另一张纸条上蹭了蹭,说是“沾气味用的”。小花去搜高处,老黑去问那些老乞丐,耳朵去监听那些贫民窟里的人聊天,疾风和影子负责在周边警戒。

三天后,大黄在一个收破烂的老头家里,找到了那块木牌。

老头说,是一个月前,他在垃圾堆里捡的,以为是块废木头,准备攒多了一起卖。大黄把木牌叼回来时,老头追了半条街,没追上。

墨菲拿到木牌,翻来覆去看了很久。

木头是很普通的木头,但那符号很特别——一个圆圈,里面有三道横线,像是某种标记,又像是某种文字。他没见过。

当天晚上,他把木牌放在那个墙洞里,旁边压了一张纸条:找到了,免费。

第二天,那个墙洞里多了一个小布包。里面是一把枣,洗得净净,红彤彤的,还带着水珠。

墨菲看着那把枣,忽然觉得眼眶有点酸。

他拿起一颗,放进嘴里。甜。

灰灰仰头看着他,小眼睛亮晶晶的。

墨菲捏了一颗枣,递到它嘴边。灰灰两只小爪子捧着,咔嚓咔嚓啃起来,尾巴愉快地摇着。

“灰灰,”墨菲轻声说,“你知道刚才那孩子给了什么吗?”

灰灰啃着枣,没空理他。

墨菲自己回答:“她给了她最珍贵的东西。”

他看着手里的枣,想起那个瘦小的女孩,想起她歪歪扭扭的字,想起她说“那是我娘留给我的”。

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。

他做这个“生意”,不只是为了赚钱。他是想证明,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还有另一种活法——不是靠抢,不是靠骗,不是靠人,而是靠互相帮助。

就像那个女孩,没有钱,但她愿意活。她把最珍贵的木牌给他“闻”,是因为她相信,他会帮她。

就像那个卖馒头的老头,虽然追着灰灰打,但他也经常把卖不完的馒头分给乞丐。

就像那个断腿的男人,自己都活不下去,还护着怀里那半个饼。

这个世界,不只有武魂殿的强者,不只有史莱克的天才,不只有那些高高在上的魂师老爷。

还有这些普通人。

他们在黑暗里挣扎,在夹缝里生存,但他们心里,还有光。

墨菲看着手里的枣,轻轻笑了笑。

“灰灰,”他说,“咱们这个生意,要继续做下去。”

灰灰啃完枣,舔舔爪子,吱了一声。

表示同意。

第一百三十天,墨菲算了算账。

三个月,接了三十七个案子,赚了五百多个金魂币。除去买粮食、买肉、买药、买项圈的开销,还剩四百出头。

他把那些钱分成三份。

一份留着,给自己和七子用。

一份给小臭虫,让他去买身净衣服,去学院报名当工读生。小臭虫一开始不肯,说不想离开贫民窟。墨菲说:“你不想一辈子叫小臭虫吧?”小臭虫沉默了很久,最后接了钱。

一份给断腿男人,让他租间好点的屋子,别再住那个四处漏风的窝棚了。断腿男人也沉默了很久,最后接过钱,说了一句话:“你是个好人。”

墨菲摇摇头:“我不是好人。我只是觉得,你们不该这样死。”

断腿男人看着他,眼神很复杂。

墨菲没再说什么,转身走了。

灰灰蹲在他肩上,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。男人还站在原地,看着他们的背影,一动不动。

灰灰蹭了蹭墨菲的脖子。

墨菲摸了摸它的头。

“走吧,”他说,“还有事要做。”

月光下,一人一鼠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

远处,诺丁学院的钟声敲响,又是子时了。

而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,还有无数像小臭虫、断腿男人、那个女孩一样的人,正在黑暗里挣扎着活下去。

墨菲不知道他能不能改变什么。

但他知道,他不会停下。

因为这三个月,他第一次发现——

帮助别人,比被帮助,更让人快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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