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更新时间:2026-07-09 16:32:13  ·  所属小说:银杏叶落的那个夏天

九月的滨海市,热浪还没有完全退去。

沈栀到学校的时候,校门口的电子屏正滚动着红色大字——“距高考还有278天”。她抬头看了一眼,然后低下头,跟着人涌进了校门。

高三了。

这个念头像一块石头,沉甸甸地压在她心口。

她穿过场,绕过花坛,沿着教学楼一楼的走廊往开水房的方向走。今天开学第一天,第一节就是班主任老周的课,她想趁课间还没开始先去接杯水。

走廊里的人不多,大部分学生都在教室里聊暑假的见闻。沈栀低着头,脚步又快又轻,像一只试图无声掠过的猫。

但她的计划被一只手打断了。

确切地说,是一只脚。

她不知道那只脚是什么时候伸出来的,等她发现的时候,整个人已经失去平衡,踉跄了两步后重重地往前栽去。保温杯从手里飞出去,在地上弹了两下,滚出去好几米远。

膝盖磕在瓷砖地面上,疼得她龇了下牙。

周围安静了一瞬。

随即,一阵压低的笑声从头顶传来。

“哟,不好意思啊,”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来,语气里带着不加掩饰的戏谑,“腿太长放不下,不是故意的。”

沈栀抬起头,逆光中看到了赵远的脸。他靠在走廊的墙上,校服拉链拉到最低,露出一截麦色的脖子,嘴边挂着一没点着的烟,眼神居高临下地看着她。

赵远。高二(七)班,不,现在应该叫高三(七)班了。滨海一中出了名的刺头,打架、抽烟、顶撞老师,什么处分都背过,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,据说家里有关系。

沈栀和他没有任何交集。她甚至不确定他认不认识自己。

她垂下眼睛,没有说话,撑着地面慢慢站起来,弯腰去捡保温杯。

手指碰到杯身的瞬间,另一只手先她一步拿了起来。

那只手骨节分明,手指修长,指节上还沾着一点没的蓝黑色墨迹。

沈栀的呼吸停滞了一瞬。

她顺着那只手往上,看到了藏蓝色校服的袖口,然后是白得过分的衬衫领口,最后是一张她太熟悉的脸。

路之行。

滨海一中实验班高三(一)班,全国物理竞赛金牌得主,高一就被保送北京大学的天之骄子。他的照片常年挂在校长办公室门口的荣誉墙上,下面写着一长串她看不太懂的奖项名称。

他在学校里的存在感极低,不是因为他不够耀眼,恰恰相反,是因为他太耀眼了,耀眼到所有人都觉得那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。他像一个符号,悬挂在所有人的头顶上方,可望而不可即。

沈栀觉得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,大概比从地球到月球的还要远。

但现在,这个距离忽然变成了不到一米。

路之行站在她面前,比她高出整整一个头,正低着头看她。他的五官轮廓很深,眉骨高,鼻梁挺,薄唇微微抿着。那双眼睛是深黑色的,像两汪不见底的潭水,神情淡漠得近乎疏离,看不出任何情绪。

他把保温杯递给她。

“走路记得看路。”他说。

声音比沈栀想象的要低沉一些,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冽。

沈栀接过保温杯,指尖碰到他的指尖,像是被烫了一下,飞快地缩了回去。她的耳朵一下子红透了,张了张嘴想说谢谢,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一个字都发不出来。

路之行没有等她说话。

他转过了身。

但不是直接走掉的那种转身。他侧过身,目光越过沈栀的肩膀,落在了她身后的赵远身上。

那个眼神很淡,淡到像是不经意的一瞥。

但赵远的笑容僵住了。

他嘴里那没点着的烟掉在了地上。

路之行看了他三秒钟,然后收回目光,着校服口袋,不紧不慢地走了。他的背影笔挺清瘦,走在走廊尽头的光里,像一幅被水洗过的铅笔画。

走廊里重新热闹起来,有人开始窃窃私语。

“,路之行?他怎么会在一楼?”

“实验班不是在四楼吗?开水房不也在四楼吗?他来一楼接什么水?”

“你管人家呢,学神就不能下楼散步了啊?”

“不过他居然会给别人捡杯子诶,我一直以为他那种人除了学习什么都不在乎。”

“你想多了,人家只是顺手而已,换只狗蹲那他也捡。”

“哈哈哈哈。”

沈栀站在原地,怀里抱着保温杯,耳朵烫得能煎鸡蛋。

她低下头,假装检查杯子有没有摔坏,实则在掩饰自己控制不住的、上扬的嘴角。

她觉得自己很没出息。

只是捡了个杯子而已。

他可能本不记得她长什么样,甚至可能已经忘了刚才的事。毕竟对于路之行来说,每天有太多比他厉害的事情要考虑,一个普普通通的女生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保温杯,算什么?

但她记得。

她把每一个和他有关的瞬间都记得很清楚。

比如高一的开学典礼。他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,站在主席台上,校服熨得笔挺,话筒架在他口的位置,他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整个场——“尊敬的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,大家好。”

那是沈栀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。

她当时正站在班级队伍里,被九月的太阳晒得头晕,百无聊赖地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。那个声音响起来的瞬间,她抬起了头。

台上站着一个少年,身姿挺拔如一棵青竹,灯光落在他的肩头,像是给他镀了一层淡金色的光。他的表情很淡,语速不快不慢,每一句话都精准得像刀切过的豆腐。

沈栀盯着他看了整整五分钟,直到他讲完最后一句话,鞠躬,下台,消失在幕布后面。

那时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。

她戳了戳旁边正在打瞌睡的同桌林薇:“台上那个是谁啊?”

林薇眯着眼看了一眼:“路之行啊,你不认识?滨海一中建校以来最牛的学神,据说高一就被清北预定了。怎么,你有想法?”

“没有。”沈栀飞快地说。

但她的耳朵红了。

从那天起,她的耳朵就再也没有彻底白回来过。

后来她知道了他的班级,知道了他的作息规律,知道了他在周几的课间会站在场的哪个位置,知道他午休喜欢去图书馆的哪个角落,知道他晚自习结束后会在教学楼前站一会儿等车来接。

她从来没有把这些信息用在任何地方。她只是默默地看着,像看一颗离自己几万光年远的星星。

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任何交集。

星星在天上发光,她在地上仰头看,这是最合理的安排。

但今天,那颗星星忽然掉了下来,砸在了她脚边,替她捡起了保温杯。

沈栀深吸一口气,把保温杯抱紧了一些,低着头快步往教室走去。

她没有看到的是,走廊拐角处,赵远靠在墙上,两只手在裤兜里,望着路之行离开的方向,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。

那里面没有敌意,也没有嫉妒。

而是一种奇怪的、说不清道不明的审视。

他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烟,在手里捏了捏,然后把它弹进了垃圾桶。

“行哥,”他自言自语,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到,“你最好只是顺手。”

上午第一节课是数学,班主任老周讲了一整节的高三动员课,从高考的重要性讲到人生的分水岭,从往届学长学姐的辉煌战绩讲到本届的潜力和希望。沈栀一句都没听进去,她满脑子都是路之行递保温杯时的那个画面。

他的手很好看。

这不是她第一次知道,但近距离看和隔着十几米看完全是两回事。近到可以看清他指甲修剪得很整齐,指节分明,手腕处露出一小截灰色毛衣的袖口,衬着白衬衫,好看得不像真的。

沈栀用笔在草稿纸上无意识地画了一个圈,然后在圈里写了一个“L”。

林薇凑过来看了一眼,压低声音问:“你写啥呢?”

沈栀飞快地用笔把那个字母涂成一团黑,面不改色地说:“演算。”

林薇狐疑地看了她一眼,没有追问。

午饭时间,沈栀照例去了食堂。她打了一份西红柿炒蛋和一份米饭,端着餐盘找位置坐。

食堂里人很多,她环顾了一圈,在靠窗的角落找到了一个空位。她坐下来,从口袋里拿出那本被翻得起了毛边的《飞鸟集》,翻开折角的那一页,一边吃饭一边看。

“夏天的飞鸟,飞到我的窗前唱歌,又飞去了。秋天的黄叶,它们没有什么可唱,只叹息一声,飞落在那里。”

她喜欢泰戈尔的诗,已经喜欢了很多年。这些短小的句子像一粒粒珍珠,每一颗都闪着不一样的光。她读得很慢,每句话都要在心里默念两三遍才翻页。

今天的食堂有些吵。

不,应该说是特别吵。

沈栀抬起头,发现食堂里的人都在往同一个方向看——打饭窗口那边,排着一条长队,而队伍的最前端,站着一个她刚刚才努力从脑海里赶走的人。

路之行。

他端着餐盘从队伍里出来,旁边跟着一个戴眼镜的男生,两个人边走边说着什么。路之行的表情依然是那副淡出鸟来的样子,但嘴角有一个极小的弧度,看起来像是在笑。

他在笑。

沈栀盯着那个弧度看了两秒钟,然后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,猛地低下头,把脸藏到了《飞鸟集》后面。

心跳快得像打鼓。

她在书后面瞪大眼睛盯着那些泰戈尔的诗句,一个字都看不进去。

然后她听到了脚步声,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。

沈栀屏住了呼吸。

脚步声停在了她身后。

一个声音响起来,不是路之行的,是另一个男生:“行哥,坐那边吧,那边有空位。”

脚步声又远了一些。

沈栀慢慢地从书后面探出半只眼睛——路之行和他的同伴已经走远了,在食堂的另一端坐下来,开始吃饭。

她松了一口气,同时又觉得有点失落。

她觉得自己真矛盾。

想见他,又怕他发现自己想见他。

想靠近,又觉得靠近了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她低下头,扒了一口米饭,嚼了很久才咽下去。

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。

滨海一中的高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体育课,所谓的体育课就是在场上跑两圈然后自由活动。大部分女生都聚在篮球场的阴凉处聊天,男生们则在场上踢球。

沈栀一个人坐在场边的台阶上,手里拿着《飞鸟集》,但眼睛却看着场上的人。

确切地说,是看着场上跑圈的一个人。

路之行在跑步。

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运动T恤,显得整个人又瘦又高,跑起来的时候步伐很大很稳,呼吸节奏均匀,像一台精密的仪器。

沈栀数了一下,他已经跑了六圈了。

六圈,两千四百米。

他不是在参加体育考试,只是自己在跑。

他跑过她面前的时候,沈栀下意识地低下了头,假装在看书。余光里,她看到他的脚步顿了一下。

只是一顿,不到半秒。

然后继续跑了过去。

沈栀攥紧了手里的书。

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——刚才那一停顿,不是因为累了,不是因为绊到了什么,而是因为他看到了她。

但他为什么要因为她而停顿呢?

她又不是什么特别的人。

沈栀摇了摇头,觉得自己想太多了。

体育课结束后,沈栀室收拾书包准备回家。她打开课桌的时候,发现里面的东西被人动过了。

数学笔记被翻到了最后面,上面用水笔写了一个字——“丑”。

沈栀的手指在那个字上停了一下,然后面无表情地把那一页撕掉,揉成一团塞进了口袋。

她没有告诉任何人。

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。

从这学期开学以来,她的课桌就经常被人翻动,书本有时候会莫名消失一节课又莫名其妙地回来,笔袋里的笔偶尔会少一两支。她一直以为是某个同学搞错了课桌,没有太在意。

但现在看来,可能不是搞错了课桌那么简单。

沈栀抬起头,往窗外看了一眼。

夕阳正在落山,场上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。远处教学楼的四楼,实验班的灯还亮着。

路之行大概还在。

沈栀收回目光,把书包拉好,背在肩上,离开了教室。

她没有看到的是,走廊的拐角处,赵远靠在墙上,手里转着那支从她笔袋里拿走的笔,嘴角挂着一个意味不明的笑。

他看着沈栀远去的背影,拿出手机,发了一条消息。

“行哥,你的小女友被人盯上了。”

对方几乎是秒回:“谁?”

赵远打字打得慢悠悠的:“逗你的。我帮你试过了,就是个怂包,谁都能欺负。”

长久的沉默。

赵远以为路之行不会回复了,正准备把手机揣回兜里,消息来了,只有两个字。

“别动。”

赵远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几秒,忽然笑了。他把笔揣进口袋,转身走了。

“行哥啊行哥,”他自言自语,“你还是这么护短。”

晚上十点,沈栀洗完澡躺在床上,把空调开到二十四度,裹着被子翻来覆去。

手机屏幕亮了一下。

她拿起手机,是班级群里的消息,老周在发明天的课表和注意事项。她扫了一眼,正准备放下手机,忽然看到了一条新的好友申请。

验证消息只有四个字:“路之行。”

沈栀盯着那个名字看了整整三十秒。

她先是觉得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,闭上眼睛再睁开,那两个字还在。她又觉得是有人在恶作剧,点了拒绝,然后过了五秒,又懊恼地想把手机砸掉。

她为什么要拒绝?

万一是真的呢?

手机又亮了。

还是那条好友申请,一模一样的四个字:“路之行。”

沈栀深吸一口气,这次没有犹豫,点了同意。

她打开发送消息的界面,手指悬在键盘上方,想了很久打了一行字:“你好,我是沈栀。”

太正式了。

删掉。

“学神好~”

太傻了。

删掉。

“你加我有什么事吗?”

太生硬了。

删掉。

她来来删了五六遍,最后什么都没发,把手机扣在了口上。

屏幕又亮了。

一条消息弹出来,发信人是刚才加的那个好友。

“今天的事,不用放在心上。”

沈栀愣了一下,然后意识到他说的是保温杯的事。

“好的,谢谢你。”她终于发出了一条中规中矩的回复,然后觉得自己像个客服机器人。

对方没再回复。

沈栀盯着那个对话框看了十分钟,确定没有新的消息进来,把手机放到了枕头边,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被子里。

心跳还是很快。

她想,今天一定是她高中三年来最好的一天。

不,应该是她十七年来最好的一天。

喜欢的星星亲手捡起了她的保温杯,还主动加了她的微信。

虽然他说“不用放在心上”,但她不可能不放在心上。

这件事她会记一辈子。

沈栀不知道的是,此刻的滨海市另一头,路之行的房间里,灯已经关了。

他靠在床头,手机屏幕的蓝光照亮了他的脸。他看着那个对话框,看着她发来的那行字——“好的,谢谢你。”

他的拇指在屏幕上摩挲了一下,然后退出了对话框,打开了一个加密文件夹。

里面是一千多张照片,都是同一个人。

最早的一张,拍摄于高二上学期,十一月十二,中午十二点零八分。

照片里的女孩穿着白色卫衣,帽子上的两只耳朵竖起来,坐在食堂的角落,低头看书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她的侧脸上,把她睫毛的阴影拉得很长。

路之行放大了那张照片,用手指描摹了一遍女孩的轮廓。

他的嘴角慢慢弯起了一个弧度。

不是今天在食堂里那个淡到几乎看不见的笑,而是一个真实的、完整的、带着某种不可名状的情绪的笑容。

如果赵远此刻在这里,他看到这个笑容一定会后背发凉。

因为那个笑容里没有温暖,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、令人不寒而栗的执念。

路之行按灭了手机,闭上眼睛。

黑暗里,他的嘴唇微微动了动,无声地说了一句什么。

但没有人听到。

滨海市的夜风穿过半开的窗户,吹起了窗帘的一角。

月光落在路之行的床头柜上,照亮了一张老照片。照片上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少女,穿着滨海三中的校服,对着镜头笑得很灿烂。

她的发尾别着一枚银杏叶发夹。

照片的边角已经泛黄了,像是被人反复摩挲过无数次。

风把照片吹翻过去,背面用圆珠笔写着一行褪色的小字——

“苏晚,2018-2021。”

而旁边,还有一行更新、更工整的字,像是最近才写上去的。

那行字写着:“这次,我不会再放手。”

沈栀的房间里,她翻了个身,把被子拉到了下巴。

她在黑暗中睁着眼睛,听着窗外远处港口传来的汽笛声,嘴角翘得放不下来。

她拿起手机,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对话框。没有新消息。

她关了手机,闭上眼睛。

脑海里最后一个画面,是路之行逆着光向她伸出手的样子。

她想,明天一定要记得告诉他,他的手指上有墨迹。

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样说太冒昧了,还是算了。

明天的她不会知道,这个“还是算了”的想法,将会成为她后最懊悔的一件事。

因为有些话,还是要趁早说。

趁一切都还来得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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