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

更新时间:2026-07-09 16:37:46  ·  所属小说:2007,我重写人生

从北京回来之后,红在学校的地位又上了一个台阶。

全国英语竞赛一等奖,全国第三名。这个成绩在县一中的历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。教导处专门做了一块红色的喜报,贴在教学楼大厅最显眼的位置,上面用金色的大字写着——“热烈祝贺我校高一(5)班红同学荣获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”。喜报下面还附了一张红领奖的照片,照片里的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,手里捧着证书,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。

每天经过大厅的时候,红都会看见自己的照片。一开始他有些不自在,总觉得照片里的那个人不像自己——太年轻了,太净了,眼神里没有前世的那些沧桑和疲惫。后来他慢慢习惯了,甚至会多看两眼,在心里对自己说:“记住这个模样,别让他失望。”

苏念每次经过的时候也会看那张照片。她不会停下来,但她的目光会在照片上停留几秒,然后嘴角会不自觉地微微上扬。方小雨注意到了这个细节,有一次故意问她:“念念,你看什么呢?”苏念的脸一下子红了,推了方小雨一把:“看喜报啊,不然还能看什么?”方小雨笑得前仰后合:“是是是,你看的是喜报,不是喜报上的人。”

子在平静中流淌,转眼就到了高一下学期期末。

六月的校园,梧桐树已经长出了浓密的绿叶,蝉鸣从早到晚响个不停,热风裹着场上的尘土味扑面而来,让人昏昏欲睡。教室里没有空调,只有几台吊扇在头顶吱呀吱呀地转着,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。

红坐在靠窗的位置,阳光从窗户斜照进来,在他的课本上投下一片金色的光斑。他正在做数学题,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,但他没有停下来。期末考试就在下周,他要确保自己再次拿下年级第一。这不是为了证明什么,而是因为他给自己定下的目标——高一学年结束的时候,他要在成绩单上留下一个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的数字。

“红,你热不热?”李想趴在桌上,像一条被晒的咸鱼,“我快热死了,这鬼天气,还让不让人活了?”

“心静自然凉。”红头都没抬。

“你少来这套。”李想翻了个白眼,“你是学霸,做题做得入迷了当然不觉得热。你看看我,我看书看三分钟就犯困,一犯困就更热,一热就更看不进去,恶性循环。”

“那你别看了,睡会儿吧。”红说。

“不行,期末考试我要考好一点,不然我妈又要念叨了。”李想痛苦地坐起来,拿起课本,看了两行,又趴下了。

张远在旁边推了推眼镜,幽幽地说了一句:“李想,你有没有想过,你可能不是学习的料?”

“张远你闭嘴!”李想把课本扔过去,张远一偏头躲过了,课本砸在了墙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前排的孙怡回过头来,瞪了他们一眼:“吵什么吵,没看见人家在学习吗?”李想和张远同时闭嘴了,乖乖地拿起课本,假装在看书。

红看着这一幕,忍不住笑了。这些琐碎的、常的、看似无聊的时刻,在前世的他看来毫无意义,但现在他觉得,这些才是青春最真实的样子。不是轰轰烈烈的恋爱,不是光芒万丈的成就,而是这些平凡的、甚至有些无聊的常——上课、做题、和同学拌嘴、在闷热的教室里流汗。

这些常,构成了十六岁的夏天。

期末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,成绩出来了。

红再次拿下年级第一,总分698分,比第二名高了28分。数学149,英语147,语文132,理综270。虽然不是他的最好成绩,但在期末考试的难度下,这个分数已经相当惊人了。

刘建国在班里宣布成绩的时候,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收不住。他带了这么多年班主任,从来没有遇到过红这样的学生——成绩顶尖,体育拔尖,英语竞赛全国拿奖,篮球赛绝夺冠,还当上了学生会副主席。这样的学生,一个老师教一辈子能遇到一个,就是祖坟冒青烟了。

“红同学,下学期就要分科了,你选文科还是理科?”刘建国在办公室里问红。

“理科。”红毫不犹豫地说。

“我也猜你会选理科。”刘建国点了点头,“你的数学和理综都很强,选理科是对的。不过你的文科成绩也不差,要是选文科,也是年级顶尖的水平。你自己想清楚了就行。”

红早就想清楚了。选理科,考清华或北大的理工科专业,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目标。前世的他学的是文科,因为那时候他觉得文科简单,不用动脑子。结果毕业后发现,文科生的就业面窄得多,他没有什么专业技能,只能去做销售、跑业务,最后沦落到送外卖。这一世,他要学一门真本事,要靠技术吃饭。

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说——林晚。前世林晚学的是理科,考上了省城的二本院校,学的是会计。如果他也选理科,将来才有可能和她考上同一所大学,或者在同一个城市。虽然他现在还不确定要不要改变和林晚相遇的轨迹,但他想给自己留下选择的余地。

分科的消息在年级里引起了不小的动。有人纠结选文还是选理,有人已经在打听重点班的分班标准,有人忙着和即将分到不同班的朋友道别。高一年级的十八个班,到了高二要重新分班,理科班十二个,文科班六个。成绩好的学生会被分到重点班,师资力量和学习氛围都更好。

红毫无疑问会被分到理科重点班——高二(1)班。和他一起的还有张远、孙怡,以及年级里其他成绩拔尖的学生。李想的成绩中等偏上,被分到了高二(2)班,和重点班只差一个班。他有些失落,但更多的是不甘心。

“红,你放心,高二我会努力,争取高三考进重点班。”李想拍着红的肩膀说,表情难得地认真。

“我等你。”红说。

苏念选了理科。她的理科成绩不如文科好,但她想学医,必须选理科。红知道她的决定后,给她发了一条短信:“理科重点班,你应该能进。”

苏念回了一个字:“嗯。”

过了一会儿又补了一条:“但可能不是(1)班,我理科不够好。”

红想了想,回了一句:“你在哪个班,我都可以去找你。”

苏念没有再回复,但红知道她在看。他能想象她看到这条短信时的表情——脸红红的,嘴角弯弯的,眼睛亮亮的。

暑假开始了。

红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回家过暑假。他留在了学校,参加校队的夏训,同时提前自学高二的理科课程。马国良安排的夏训从七月初到八月中旬,每天上午训练三个小时,下午休息,晚上偶尔有战术课。强度比平时的训练大得多,红的体能和技术在这一个多月里又上了一个台阶。

下午休息的时间,红用来学习。他从图书馆借来了高二的数学、物理、化学课本,一章一章地自学。前世的他学过这些内容,虽然大部分都忘了,但再看的时候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理解起来比完全陌生的知识要快得多。他每天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——看完一章,做完配套的练习题。遇到不会的,他就记下来,等开学了问老师。

八月中旬,夏训结束,红回了趟家。

母亲王秀兰看见他瘦了,心疼得不得了,了一只老母鸡炖汤给他喝。红喝着鸡汤,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东西,不是因为它有多鲜美,而是因为这里面有母亲的爱。

“妈,你别心疼,我没瘦,是长肌肉了。”红撩起袖子,露出胳膊上结实的肌肉。王秀兰摸了摸,笑了:“是结实了不少。打球打的?”

“嗯,校队训练,每天练三个小时。”

“别太累了,身体要紧。”王秀兰说,“学习也别太拼,考第一是好事,但别把自己得太紧。”

“妈,我知道。”红说,“我心里有数。”

父亲红建国坐在院子里抽着烟,没有说话,但他的眼神一直在红身上。那眼神里有骄傲,有欣慰,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——也许是愧疚,也许是不舍。红知道父亲在想什么——他在想,儿子长大了,飞得越来越高了,总有一天会飞出这个小县城,飞到他们够不到的地方。

红走到院子里,在父亲旁边坐下。

“爸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等我考上大学,你就别去砖瓦厂了。”

红建国抽烟的动作停了一下,看了红一眼,没有说话。

“我在学生会认识了一些人,有个同学的爸爸是做建材生意的,等机会合适了,我帮你找一份轻松点的工作。”红说,“你要是想自己做点小生意,我也可以帮你。”

红建国沉默了很久,然后说了一句让红差点掉下眼泪的话:“爸不用你心,你把你自己顾好就行。爸这辈子就这样了,你能有出息,爸就知足了。”

红没有再说。他知道父亲的脾气,说再多也没用。他只能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——他会考上最好的大学,会赚很多钱,会让父亲和母亲过上好子。到那时候,父亲就不用再去砖瓦厂搬砖了。

八月底,高二开学。

红走进新教室的时候,看见了一张张熟悉的面孔,也看见了一些新面孔。理科重点班的学生来自原来的各个班级,成绩都是年级前列。红是年级第一,自然是这个班的核心人物,他走进教室的时候,好几道目光同时落在他身上。

“红,这边!”张远已经占好了位置,在第三排靠窗,和他在高一时的位置一模一样。红走过去,在张远旁边坐下,把书包放好,拿出课本。

“张远,你暑假过得怎么样?”红问。

“还行,参加了数学竞赛培训,做了两百多道题。”张远推了推眼镜,语气平淡,但红听出了他话里的骄傲。两百多道题,对于一个高一学生来说,确实是个不小的数字。

“厉害。”红由衷地说。

“比不上你。”张远看了他一眼,“你暑假了什么?听说你在校队训练?”

“嗯,还自学了一点高二的课程。”

“自学了多少?”

“数学学完了前三章,物理学完了力学,化学学完了物质的量。”

张远的嘴角抽了抽:“你暑假到底是训练还是学习?”

“都了。”红笑了笑。

张远沉默了。他暑假做了两百多道数学题,以为已经很努力了,没想到红比他更努力。而且红还要训练,每天三个小时的篮球训练,剩下的时间还能自学那么多内容。这种效率和毅力,让张远第一次感到了真正的压力。

上课铃响了,班主任走进教室。红抬起头,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——刘建国。他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刘建国也看见了他,朝他微微点了点头,然后走上讲台,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“同学们好,我是刘建国,这学期继续担任你们的班主任,同时教物理。”刘建国的声音还是那样慢条斯理,但中气十足,“高二是很关键的一年,课程难度会加大,学习任务会更重。我希望大家能尽快适应新的班级、新的同学,把心思放在学习上。”

刘建国说完,开始点名。点到一个名字的时候,红注意到了一个女生。

“沈雨桐。”

“到。”声音不大,但很清脆,像是山泉水流过石头的声音。

红循声看去,看见教室中间靠左的位置坐着一个女生。她穿着白色的衬衫,外面套了一件淡蓝色的针织开衫,头发披在肩上,发尾微微卷曲。她的五官很精致,但不是苏念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美,而是一种需要慢慢品味的、耐看的美。她的皮肤很白,白得近乎透明,能看见太阳下面细细的青色血管。她的眼睛不大,但很有神,像是两颗黑色的宝石,沉静而深邃。

沈雨桐。红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。他记得她——高一的时候她不在(5)班,而是在(3)班,和苏念同班。她学的是美术,是美术特长生,文化课成绩在美术生里是顶尖的,但放在理科重点班里就有些吃力了。她能被分到重点班,说明她的文化课成绩在美术生里是数一数二的。

红多看了她两眼,然后收回了目光。他没有多想,只觉得这个女生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,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。在所有人都穿着校服、扎着马尾、埋头做题的理科重点班里,她像一朵开在石头缝里的花,安静而倔强。

分科后的第一周,红就感受到了新班级的新气象。

理科重点班的学习氛围比高一(5)班浓厚得多。课间的时候,很少有人嬉闹打闹,大部分人都在做题或者讨论问题。中午午休的时候,教室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不回去,趴在桌上睡一会儿就起来继续学。晚自习更不用说,安静得连掉针都能听见。

红喜欢这种氛围。他不是那种需要安静环境才能学习的人,前世的他在嘈杂的外卖站点也能看得进去书,但这种“大家都在努力”的氛围,会让人不自觉地想要更努力。

但他也注意到了一个问题——班里的竞争比他想象的要激烈得多。

以前在高一(5)班,他是绝对的霸主,年级第一,没有人能撼动他的位置。但在理科重点班,每个人都是各个班的尖子生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特长。张远的数学比他好,孙怡的语文比他好,还有一个从(2)班转来的男生叫林晓阳,物理和化学都在年级前三。

林晓阳。

这是红在新班级里遇到的最强劲的对手。

林晓阳个子不高,戴着一副黑框眼镜,头发总是乱糟糟的,像是从来不用梳子。他的校服永远皱巴巴的,书包的拉链坏了用别针别着,鞋子是那种老式的白球鞋,洗得发黄了还在穿。他走路的时候低着头,不和任何人打招呼,吃饭的时候一个人坐在角落里,看书的时候会把脸埋进书里,像是要把书吃进去。

但他有一个让所有人都佩服的本事——他的理综成绩,年级第一。

红的理综考了270分,已经是很高的分数了。但林晓阳考了285分,比红高了15分。物理满分,化学只扣了3分,生物扣了2分。这个成绩让所有老师都惊掉了下巴,也让红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同辈的威胁。

“林晓阳这个人,就是个怪才。”张远在宿舍里跟红说,“他初中就自学完了高中的物理和化学,高一的时候已经在看大学的教材了。他进重点班是板上钉钉的事,但他不想进,是他班主任硬把他塞进来的。”

“他为什么不想进重点班?”红问。

“因为他说重点班太吵了,影响他看书。”张远推了推眼镜,表情复杂,“你说这人是不是有病?重点班还嫌吵?”

红没有说话,但他心里对林晓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这个人,和他见过的所有学霸都不一样。他不是那种靠努力和刷题堆出来的成绩,而是真正的、发自内心的对科学的热爱。他看书不是为了考试,而是因为喜欢。这种纯粹的热爱,是红在前世几乎从未见过的。

红决定去认识一下林晓阳。

周二中午,红在食堂找到了林晓阳。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,面前摆着一份最便宜的套餐——米饭、炒青菜、一个煎蛋,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物理竞赛书,一边吃饭一边看。

红端着餐盘走过去,在他对面坐下。

林晓阳抬起头,看了红一眼,目光在他的脸上停留了零点几秒,然后低下头继续看书。那目光里没有任何情绪——不好奇,不排斥,也不欢迎,就像在看一把椅子、一张桌子一样,纯粹的功能性扫视。

“林晓阳,你好,我是红。”红主动自我介绍。

“我知道。”林晓阳头都没抬。

“你在看什么书?”

“《物理竞赛进阶指南》。”

“难吗?”

“还好。”

红看着林晓阳埋头看书的样子,忽然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。他不是那种故意装高冷的人,而是真的不在意社交。在他看来,吃饭的时候看书是天经地义的事,有人跟他说话是意料之外的打扰,他既不高兴也不生气,只是平静地接受,然后尽快结束对话,好继续看书。

“我也对物理竞赛感兴趣,以后可以向你请教吗?”红问。

林晓阳终于抬起头来了。他看了红三秒钟,然后说了一句让红意外的话:“你英语那么好,为什么要学物理竞赛?”

“因为我想考清华。”红说,“光有英语不够,理综也要拔尖。”

林晓阳点了点头,似乎认可了这个理由。他从书包里掏出一本笔记本,翻了翻,撕下一页纸,在上面写了几行字,递给红:“这是我看过的物理竞赛书的书单,从易到难排好了。你先看前三本,看完之后来找我。”

红接过那张纸,上面写着十来个书名,字迹潦草得像是医生的处方,但能辨认出来。他把纸折好放进口袋,说了声“谢谢”。

林晓阳已经低下头继续看书了,好像刚才的对话从未发生过。

红笑了笑,站起来端着餐盘走了。他走出两步,听见身后传来林晓阳的声音:“红。”

他回过头。

林晓阳没有抬头,但他的声音很清晰:“你篮球打得不错。”

红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:“谢谢。”

这是林晓阳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,也是红第一次在这个“怪才”身上看到了一丝人间的烟火气。

周三下午最后一节是自习课,红正在做物理题,班主任刘建国走进教室,身后跟着一个女生。

“同学们,打扰一下。”刘建国站在讲台上,示意大家安静,“这是我们班新来的同学,从省城转学过来的,大家欢迎。”

教室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。红抬起头,看见那个女生走上讲台,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——“沈雨桐”。

他愣了一下。沈雨桐?她不是已经在班上了吗?开学的时候刘建国点名的时候不是点过她的名字吗?

然后他反应过来了——沈雨桐是美术特长生,但她之前没有正式报到,因为暑假去省城参加美术集训了。现在集训结束,她才正式来班里上课。

沈雨桐写完名字,转过身来面对大家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,头发披在肩上,发尾微微卷曲,像是刚烫过不久。她的五官在教室的光灯下显得格外精致,皮肤白得发光,嘴唇是淡淡的粉色,像是涂了一层薄薄的唇膏。她的眼睛不大,但很有神,目光从每个人的脸上扫过,最后落在红身上,停留了一秒,然后移开了。

“大家好,我是沈雨桐。”她的声音不大,但很清晰,带着一种南方女孩特有的软糯,“我是美术特长生,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。”

又是稀稀拉拉的掌声,但比之前响了一些。红注意到,班上的男生们看沈雨桐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——不是那种对苏念的“惊艳”,而是一种更内敛的、带着好奇的打量。沈雨桐的美不是苏念那种夺目的、让人移不开眼的美,而是一种安静的、需要细品的美。她站在那里,不争不抢,不卑不亢,像一幅淡彩的画。

刘建国安排沈雨桐坐在红后面两排的位置,靠近窗户。她走过去坐下,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和笔记本,动作安静而从容。她的同桌是一个戴眼镜的女生,叫赵小曼,是班上的学习委员,成绩很好,人也热情。赵小曼主动跟沈雨桐说话,沈雨桐微笑着回应,两个人小声地聊了几句。

红没有回头看她,但他的耳朵不自觉地竖了起来,捕捉到了她声音里的每一个音节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新同学产生兴趣,也许是因为她的气质太独特了,在这个充满了分数和排名的理科重点班里,她像一股清流,带着一种不属于这里的、艺术的气息。

晚自习结束后,红去场跑了两圈,然后回宿舍。走到教学楼门口的时候,他看见一个人站在台阶上,手里拿着一个画板,正在看着夜空。

是沈雨桐。

月光洒在她身上,把她白色的连衣裙染成了银白色。她的头发被夜风吹起来,轻轻飘动着,像一面小小的旗帜。她仰着头,目光落在天上的星星上,表情专注而宁静,像是在用眼睛画一幅画。

红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过去。

“沈雨桐同学,这么晚了还不回去?”

沈雨桐转过头来,看见是他,微微笑了一下。那笑容很淡,但很真诚,像是月光本身。

“我在看星星。”她说,“今天晚上的星星很亮。”

红抬起头,看了看夜空。县城的夜空不像大城市那样被灯光污染,星星清晰可见,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整个天空,像是一张缀满了钻石的黑绒布。

“你在画星星?”红看了一眼她手里的画板。

“没有,我在画教学楼。”沈雨桐把画板转过来给他看。画板上是一幅铅笔素描,画的是月光下的教学楼,线条简洁而有力,光影处理得很到位,虽然没有颜色,但能让人感受到月光的清冷和建筑的厚重。

红虽然不是美术专业,但他能看出来,这幅画的水平很高。线条的运用、明暗的对比、构图的安排,都透出了一种专业的气息。

“你画得真好。”红由衷地说。

“谢谢。”沈雨桐把画板收起来,抱在怀里,“你是红吧?我在省城的时候就听说过你。”

“听说过我?”红有些意外。

“嗯。我集训的时候,有一个同学的弟弟也在县一中,他说一中有一个很厉害的人,成绩年级第一,篮球打得好,英语竞赛拿了全国一等奖。我想,那个人应该就是你。”

红笑了笑:“都是运气。”

“运气?”沈雨桐歪着头看了他一眼,嘴角带着一丝笑意,“考年级第一是运气,打篮球绝是运气,英语竞赛全国一等奖也是运气?那你的运气也太好了。”

红被她说得有些不好意思,摸了摸鼻子:“可能是我比较努力吧。”

“努力也是一种天赋。”沈雨桐说,“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努力的。有些人想努力,但使不上劲;有些人努力了,但没有结果。你能努力出结果,说明你有天赋。”

红看着沈雨桐,忽然觉得这个女生和苏念很不一样。苏念说话直接、真诚、带着少女的羞涩和热烈;沈雨桐说话则像她的画一样,含蓄、克制、每一句都经过了筛选和斟酌,但正因为如此,每一句都很有分量。

“你学美术多久了?”红问。

“从小就学。”沈雨桐说,“我妈妈是美术老师,我三岁就开始拿画笔了。”

“那你以后想考哪里?”

“中央美院。”沈雨桐说这话的时候,语气很平静,但眼睛里有一种光,那是只有真正热爱一件事的人才会有的光。

“中央美院在北京。”红说。

“嗯,北京。”沈雨桐看了他一眼,“你呢?你想考哪里?”

“清华或者北大。”

沈雨桐点了点头,没有说“加油”或者“你一定可以”之类的话。她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,看着夜空,月光在她的脸上投下柔和的阴影,让她看起来像一幅画。

“红,”她忽然开口,“你觉得星星为什么发光?”

红想了想,说:“因为核聚变?”

沈雨桐笑了,这一次笑得比之前大了一些,露出了两颗小虎牙:“我不是问科学原理,我是问你觉得它们为什么要发光。如果星星不发光,没有人会注意到它们,它们就只是黑暗中的石头。但它们选择了发光,哪怕光要走上几万年才能被人看见。”

红看着她,没有说话。

“我有时候觉得,人和星星是一样的。”沈雨桐的声音很轻,像是在自言自语,“有些人选择不发光,躲在黑暗里,谁也看不见;有些人选择发光,哪怕光要走很远才能被人看见,哪怕看见光的人永远不知道它走了多远。但发光本身就是意义。”

红站在月光下,看着沈雨桐的侧脸,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。这个女生说的话,击中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。前世的他,是一颗不发光的星星,躲在黑暗里,没有人看见他,他也不想让任何人看见。现在的他,选择了发光,不是因为想要被看见,而是因为发光本身就是意义。

“你说得对。”红说,“发光本身就是意义。”

沈雨桐转过头来看他,月光落在她的眼睛里,让她的眼睛看起来像两颗星星。她笑了笑,抱起画板,说:“不早了,我该回去了。明天还要上课。”

“我送你。”红说。

“不用了,宿舍就在前面。”沈雨桐走了两步,又回过头来,“红,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
“我也是。”

沈雨桐走了,白色的连衣裙在月光下像一朵移动的云。红站在原地,看着她消失在教学楼的拐角处,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。不是心动,不是喜欢,而是一种更微妙的、更难以定义的东西——他觉得沈雨桐是一个可以说话的人,一个可以聊星星、聊梦想、聊“发光”的人。

这种“可以说话”的感觉,他在林若溪身上也感受过,但不一样。林若溪是老师,是他仰望和感激的人;沈雨桐是同龄人,是可以并肩站在一起看星星的人。

红摇了摇头,把这些念头甩开,转身往宿舍走去。

回到宿舍,李想正躺在床上看手机,看见红进来,立刻坐起来:“红,你听说了吗?我们班转来了一个美术生,长得特别漂亮!”
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红问。李想被分到了高二(2)班,和重点班隔了一层楼,消息倒是灵通得很。

“方小雨告诉我的啊,她跟那个沈雨桐以前就认识,说沈雨桐在省城集训的时候就有很多人追。”李想挤眉弄眼,“怎么样?你有没有心动?”

“你想多了。”红脱掉外套,去洗漱间洗漱。

“我跟你说,方小雨说沈雨桐这个人很高冷的,在省城的时候拒绝了十几个男生的表白。你要是能追到她,那就是真本事。”

“我说了,我不想追任何人。”红的声音从洗漱间传出来,带着牙膏沫的含糊。

李想撇了撇嘴,没有再说话。他知道红心里有苏念,但苏念在三班,沈雨桐在重点班,近水楼台先得月,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?

红洗漱完回到床上,拿起手机,看见苏念发来的一条短信:“听说你们班来了一个美术生?很漂亮?”

红看着这条短信,忍不住笑了。苏念的这条短信,表面上是问句,实际上是一个试探。她想问的是——你对那个美术生有没有兴趣?

红想了想,回了一条:“嗯,是有一个。不过我没什么感觉。你最近怎么样?”

苏念的回复很快:“我很好。就是有点想你了。:)”

红看着屏幕上的“有点想你”四个字,心里暖暖的。他和苏念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面了,分班之后两个人的教室在不同的楼层,作息时间也不太一样,碰面的机会少了很多。但苏念每天都会给他发短信,有时候是一句“晚安”,有时候是一个“:)”,有时候是一张照片——食堂的红烧肉、场上的夕阳、窗台上的花。这些琐碎的、常的分享,让红觉得她一直在身边。

他回了一条:“我也想你。周末一起去看电影?”

苏念秒回:“好!:)”

红把手机放在枕头边,闭上眼睛。脑海里浮现出苏念的笑脸——眼睛弯弯的,酒窝深深的,像春天的阳光一样温暖。然后又浮现出沈雨桐的侧脸——月光下,白色的连衣裙,发光的眼睛,说“发光本身就是意义”时的表情。

两张脸在脑海里交替浮现,红翻了个身,把被子拉过头顶。

他在心里对自己说——别想太多,顺其自然。

窗外月光如水,洒在宿舍的水泥地上,像铺了一层薄薄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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