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霍奕宸娇养了十年的金丝雀。
商场上,我们是最默契的战友。
床笫间,我们是最契合的伴侣。
但那天,他抽着事后烟,对我说:“我要结婚了。”
“那恭喜了。” 我十分大度,
他以为我在玩欲擒故纵,不以为意,还时时提防我痴缠不休。
直到看到我在大街上与他人热烈拥吻,
他才恍然惊觉:娇养十年的金丝雀怎么不爱我了?
霍奕宸养过很多金丝雀,我只是其中一个。
从未有人能在他身边超过三年,
而我,却在他身边呆了十年。
昨晚,鼎晟与百越达成本年度最大项目,我们翻云覆雨庆祝了数个回合。
凌晨三点突然醒来,霍奕宸已经抱着笔记本不知道在床头忙了多久。
明明都是年过三十的老男人了,他永远都如此精力充沛。
“饿吗?想吃什么?”我支起头,欣赏着他完美的侧脸。
都十年了,为什么还是这样看不够?
他转头对上我痴迷的眼,眼中多了丝兴味。
“还起得来?”
“老不正经。”
我围了条毛巾径直起身,斑驳痕迹下是依然如少女般的肌肤和身段。
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锁定在我身上,梭巡,游弋,目光热烈,又克制。
良久,他忽然说:
“安以夏,我要结婚了……”
暗哑的嗓音在静谧的房间砸起层层涟漪,无情的席卷我全身。
霍奕宸有一条人生准则:婚姻是神圣的,不管婚前怎么玩,婚后他都会回归家庭,一心一意待自己的妻子。
而我,尽管跟了他十年,却没资格成为他的妻子。
其实,早就做好心里准备了不是吗?
他不会娶我,早在十年前我就知道!
笑容仅仅在脸上僵了一瞬,我回头,笑得娇媚倾城:“恭喜。”
星眸微沉,他盯住我打量,“不吃醋?”
瞧瞧,一边要把我当用完的破布一样扔掉,一边却又想我心里爱他如初。
我摆出一本正经脸:“其实我心里醋缸子已经打翻了,你还没闻到酸味?”
他无奈地揉揉昏胀的眉心,突然掩眼笑了,“你啊……”
你看,这就是身为金丝雀的修养,要全方位无死角地让金主称心如意!
我做了葱油拌面。
葱炸香捞出留油,拌进刚出锅的面条里。
简单,却美味,是他熬夜时的最爱,也是我为数不多拿得出手的好菜。
准确说,我的厨艺都是为他练的,连制香、品酒、乃至成为商业精英也都是为了他。
不过,以后,大概都用不上了。
霍奕宸吃了满满一大碗。
等我收拾完厨房出来时,他已经穿戴整齐。
定制的西服笔挺地挂在身上,八块腹肌公狗腰,全隐藏在里面。
他就那样站在灯光下,俊朗却锋利的轮廓,生生将他变成了一座完美雕塑。
难怪那些被赶走的金丝雀哭着闹着要留在他身边,哪怕她们养他也行!
这样的样貌,的确很难再找得到。
穿上衣服的霍奕宸就像穿上铠甲的士兵,温情宠溺收敛,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孤高冷傲。
他行驶权威不容人拒绝时,通常就会摆出这幅表情。
“给你。”
他掏出一张卡。
“不必,这些年你给我的已经够多了。”
明知不能拒绝,我还是礼貌婉拒。因为在金主面前,再受宠的金丝雀也不能表现得太过贪心。
“拿着吧,这是你该得的。”
这次,我收下了。
他从不亏待跟过他的任何女人,自然我也不例外。
这是分手费,收了钱,就要学会乖乖的不再纠缠,否则,呵呵……你真可能会后悔来到这个世上!
没有抱着他的大腿歇斯底里,没有堵在门口鬼哭狼嚎,没有那些令人厌烦的一哭二闹三上吊。
霍奕宸对我的表现还算满意,恢复了些许温柔。
“现在还早,你再睡一会儿。”
尽职尽责送他出门,我转身重新爬上床。
翻身刚要进入梦乡,周越却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