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太为傻儿子能上桌吃饭怒掀饭桌

老太为傻儿子能上桌吃饭怒掀饭桌

作者:我必火 分类:年代 更新时间:2026-07-09 16:25:35
年代类型的小说《老太为傻儿子能上桌吃饭怒掀饭桌》推荐各位书友一读,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必火,男女主人公是李金凤李天麒。“他还说,我嘴巴,都肿了,是中毒了!”“我才不信!”李天麒挺起小胸膛,脸上写满了骄傲。“妈妈说,能吃!就是能吃!妈妈,不会骗我!”他说完,看着李金凤,那双清澈的眸子里,满是求表扬的渴望。“妈妈,我聪明...

“他还说,我嘴巴,都肿了,是中毒了!”

“我才不信!”

李天麒挺起小胸膛,脸上写满了骄傲。

“妈妈说,能吃!就是能吃!妈妈,不会骗我!”

他说完,看着李金凤,那双清澈的眸子里,满是求表扬的渴望。

“妈妈,我聪明吧?我不是昂古!”

“嗯。”

李金凤放下手里的衣服,郑重地看着儿子。

“天麒不是昂古,天麒是妈妈的麒麟儿,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孩子。”

得到妈妈的肯定,李天麒开心得手舞足蹈。

把剩下的草莓和野果子一股脑地倒在桌上,像个守护财宝的小地主。

他吃着吃着,动作忽然停了下来。

一个小小的念头,从他那简单的脑子里冒了出来。

“妈妈,爷爷……”

他小声说,“爷爷昨天,给了我,一颗糖糖,大白兔的,很甜很甜。”

李金凤心里一动,没说话,只是看着他。

李天麒看着桌上的野果,小心翼翼地挑拣起来。

他把最大最红的几颗野草莓,和最饱满最乌黑的几颗地菍,用他那双不算干净的小手捧了起来。

“这个,给爷爷吃!”

“爷爷,也喜欢,吃甜甜的。”

李金凤看着儿子手心里那捧小小的,却饱含着最纯粹善意的果子,心中百感交集。

李老头那个老东西,一辈子自私自利,刻薄寡恩。

他昨天给天麒一颗糖,不过是心血来潮。

或许是被王老太的惨状吓到了,想为自己留条后路。

可她的傻儿子,却把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施舍,当成了天大的恩情。

别人对他一分好,他就要用十分去回报。

这就是赤子之心。

在这个冰冷、算计的家里,何其珍贵。

李金凤绝不允许任何人,任何事,污染了儿子这份纯真。

“去吧。”她温柔地摸了摸儿子的头,“拿去给爷爷吃。”

李天麒得了允许,立刻捧着那几颗果子,哒哒哒地跑出了偏屋。

西屋里,依旧弥漫着那股令人作呕的酸臭味。

王老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,像个活死人。

李老头坐在床边的破板凳上,一口一口地抽着旱烟,满脸的灰败和愁苦。

他听见门口的动静,不耐烦地抬起头。

“干啥?”

他看见是李天麒,眉头下意识地就皱了起来。

可当他看到李天麒小心翼翼捧在手心的东西时,他愣住了。

李天麒把手伸到他面前,献宝似的,小脸上满是期待。

“爷爷,吃!”

“甜甜的!我留给你的!”

李老头看着那几颗红得发亮,黑得发紫的野果子。

再看看李天麒那张沾着果汁的小花脸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
昨天,他只是给了李天麒一颗大白兔奶糖。

今天,这个他最看不上眼的傻孙子,就把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宝贝,分给了他。

他想起了堂屋里那几个正在睡觉的孙子孙媳。

他们只会从他这里算计东西,什么时候给过他这个老头子一口吃的?

就连他亲手养大的儿子,都恨不得他早点死!

一股巨大的酸楚和感动,毫无征兆地冲上了李老头的心头。

他以前,真是瞎了眼啊!

他怎么就没发现,这个傻孙子,才是这个家里最有良心,最孝顺的一个!

什么叫孝顺?

这他娘的才叫孝顺!

李老头那双浑浊的老眼,竟然有些湿润了。

他哆哆嗦嗦地伸出那只布满老年斑的手。

从李天麒的手心里,捏起一颗野草莓,放进了嘴里。

“甜……”

“真甜啊……”

这股甜味,比他抽了一辈子的旱烟,都要上头。

李老头从自己贴身的口袋里,又摸出了一颗珍藏着的大白兔奶糖,塞进了李天麒的手里。

“好孩子,天麒,是爷爷的好孙子。”

“这糖,爷爷奖励你的,快吃吧。”

李天麒拿着那颗糖,开心地笑了,转身又跑回了偏屋。

李老头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那个念头,愈发坚定。

这个家,靠别人是指望不上了。

以后,他就指着这个傻孙子和那个疯婆娘了!

……

晚饭时分。

偏屋的小方桌上,又摆上了中午剩下的半盆红烧兔肉。

李金凤用热水把肉和汤汁都烫得滚热,浓郁的肉香再次飘了出来,馋得门外的大黄狗直摇尾巴。

母子俩吃得香甜。

李金凤却感觉到,几道不善的目光,像刀子一样,从门缝里射了进来。

她不用看也知道,都是那群白眼狼。

她懒得理会,自顾自地给天麒夹了一块肉。

就在这时,一道充满了刻骨恨意的目光,直直地扎在了她的后背上。

那目光阴冷,恶毒,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杀意。

李金凤夹菜的动作一顿。

她缓缓回头,透过门缝,看到了那个人。

李胜利!

他扶着墙,从主屋里挪了出来,正站在院子里。

他的脸色,因为一天一夜没吃东西,白得像纸。

身上糊着的那些污秽,已经被他简单地擦洗过,但那股恶臭,仿佛还刻在他的骨子里。

他整个人瘦了一圈,显得异常虚弱。

可他那副样子,却比任何时候都让李金凤感到心悸。

他正死死地盯着她,那样子,不像是看一个妻子,倒像是看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。

李金凤心中警铃大作。

她知道,李胜利这种人,是纯粹的暴力信奉者。

你跟他讲道理,他跟你讲拳头。

你比他更横,更不要脸,能暂时镇住他。

可一旦他缓过劲来,他会用十倍、百倍的暴力,疯狂地报复回来!

他现在是虚弱,没力气。

等他吃饱了饭,养足了精神,他绝对会来找自己的麻烦!

李金凤心里很清楚,论打架,她根本不是李胜利的对手。

他是个退伍军人,人高马大,力气惊人。

五个自己,绑在一起,也打不过他一个。

硬碰硬,是找死。

只能智取!

必须在他动手之前,做好万全的准备!

一个念头,在李金凤的脑海里,迅速成型。

第二天一大早。

李金凤出门的时候,身上多了一样东西。

一个军绿色的帆布水壶。

就是那种老式的,农村人下地干活常带的,外面是帆布套,里面是铝制的胆,可以装很多水。

她把水壶里灌满了水,沉甸甸的。

她把水壶斜挎在身上,那根宽宽的背带,紧紧地贴着她的肩膀。

从这天起,无论吃饭,睡觉,上茅房,这个水壶,都成了她从不离身的挂件。

李天麒好奇地问:“妈妈,你,你为什么,一直背着水壶呀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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