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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年前我不叫闻九针,叫沈三娘。
青云山的采药女,爹娘走得早,一个人在山里刨食吃。
宋修远就是那个时候进山采风的。
一个雨天,他失足摔断了腿,掉在山沟里,叫天天不应。
是我把他从满是泥水的沟里,硬生生拖了回我的小破屋。
用三七和蒲黄捣碎了,给他敷了半个月的腿。
他伤好了以后,在我那张缺了腿的破桌子前,对着我“咚”的一声跪下了。
“三娘,救命之恩,无以为报。我宋修远愿以身相许,此生绝不负你。”
我那会儿才十六岁。
没读过书,不识字,不知道山盟海誓这种东西,比山里的雾还靠不住。
我只知道,眼前这个男人长得真俊,像画里走出来的。
他写字好看,念诗的样子,能让人移不开眼。
到了京城才知道,他家徒四壁,穷得只剩下一屋子旧书和一间四处漏雨的破房子。
我不嫌他穷。
我把他当我的命。
我把爹娘留下的所有积蓄都掏出来,给他买最好的纸和墨。
白天,我上山采药,去药铺换钱。
晚上,我借着烛光给人缝补浆洗,一双手糙得像砂纸。
就为了让他能安安心心地读书。
他中举那年,尚书家的三小姐看上了他。
那天晚上,他回来得很晚。
身上带着一股陌生的、好闻的脂粉香。
他脸色很差,眼神躲闪,不敢看我。
桌上,已经放好了一封写好的休书。
“三娘,我......”
他嘴唇动了动,声音很低。
“三娘,你、你不能生养,宋家不能无后......”
我气笑了。
“宋修远,你碰都没碰过我一下,我从哪儿给你生孩子?”
他不吭声了,隔了许久,他才像下定了决心,再次开口,声音冷硬。
“尚书大人,说要提携我入仕。三娘,我没有办法,我寒窗苦读十年,不能错过这个机会。”
我没再听下去。
我怕我再听一个字,会忍不住拿桌上的剪刀捅死他。
我拿起那封休书,推门走了出去。
外面正下着鹅毛大雪,我蹲在街口,雪花落了我一头一身,觉得自己今晚大概要冻死在这儿。
然后,一双破了洞的布鞋,停在了我的面前。
一个又瘦又巴的老头蹲下来,胡子白得像一团乱糟糟的菊花,浑身散发着一股浓得化不开的药味。
他咧开嘴,露出一口黄牙。
“哟,小姑娘,手长得不错。采药的?”
我把手揣进袖子里,没好气地回了句。
“关你屁事?”
“嘿,冻坏了可惜。”
他也不生气,从怀里摸出半块冷得发硬的烧饼,递到我面前。
“跟老头子我学医吧,管吃管住。”
"你是谁?"
“半仙,闻半仙,活了三百岁的那种。”
"放屁。"
他嘿嘿一笑,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。
“没大没小,对老头子胃口,就你了。”
我跟他走了。
我跟着他,从南走到北,从乡野走到皇宫。
他把毕生所学,像填鸭一样,全都灌给了我,
金、以毒攻毒、望气断生、蛊虫辨症。
我天分确实不错,他教的,我都学得会,他没教的,我也能自己鼓捣出来。
十年后,他以一百二十九岁高龄含笑九泉。
临死前,他把贴身的三金针塞到我手里,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手,紧紧抓着我。
"九针。"他笑了一声,"这辈子就收了你一个徒弟,这三针能活人也能人,别给姓宋的看病。"
"好。"
"也别给姓宋的生孩子。"
"......师父最后这句大可不必。"
他哈哈大笑,笑着笑着,声音就断了。
我没告诉师父,我不光要给姓宋的"看病",我还要娶姓宋的人。
治不了前夫的良心,那就治他的血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