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重生回08年,签完断绝关系协议的当晚,我把老家拆迁分给我的那套房子卖了。
八十万,到账的那一刻,我直接打车去了金店。
“先生,买这么多?”柜姐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。
我没理她,指了指柜台里的金条。
“这个,来九。”
2008年6月,金价一克一百八十五块。
八十万,整整四千三百克。
手机响了。
我妈打来的。
“张伟,你真把房子卖了?”
“卖了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,然后是一阵尖锐的骂声。
“你是不是疯了!那房子是你哥好心让给你的!你卖了钱想独吞?你还有没有良心!”
我把手机拿远了一点,等她骂完。
“喂!你听见没有!”
“听见了。”
“那你还卖!”
“卖都卖了。”
她又骂了一串,大意是我狼心狗肺、不知好歹、这辈子活该穷。
我听着,没回嘴。
上辈子这些话我听了二十年,早就听习惯了。
等她骂累了,我说了一句:“妈,断绝关系的协议我签了,寄回去了。”
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了。
“你收到没?”
“......收到了。”
“那就行。”
我挂了电话。
走出金店的时候,六月的太阳晒得人发晕。
我站在门口,低头看着手里的袋子。
九金条,沉甸甸的。
四千三百克。
上辈子我死的时候,金价四百八十多一克。
四千三百克。
二百多万。
够了。
1
我哥张建国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,我刚到出租屋。
“张伟,你什么意思?”
他的声音压得很低,但那股火气压不住。
“什么什么意思?”
“房子!你凭什么卖!”
“我的房子,我为什么不能卖?”
“那是你嫂子——那是咱们家的!”
我没说话。
上辈子这套房子,是他“让”给我的。
2005年老家拆迁,分了三套房子。
爸妈一套,我哥一套,还有一套小的,六十平,说是给我的。
我当时感动得差点哭出来。
觉得我哥真好,爸妈真公平。
后来才知道,那套房子是顶楼,没电梯,冬天漏风夏天漏雨,租都租不出去。
他们住的那两套,都是一百多平的黄金楼层。
但这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,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。
所以上辈子,这套房子成了我的“罪”。
“你一个男人,要房子什么?以后娶媳妇还不是要家里帮?”
“你哥条件不好,你把房子过户给他,以后他照顾爸妈也方便。”
“小伟啊,你哥当年可是把好房子让给你的,你不能没良心。”
这些话,我听了十年。
十年里,我哥换了三辆车,我嫂子背上了LV,我侄子上的是私立学校。
我租住在城中村,每个月工资三千二。
逢年过节回去,我妈第一句话永远是:“小伟,这个月攒了多少钱?”
我说没攒下。
她就开始叹气:“你看你哥,一年能存十来万。你啊,就是不会过子。”
我不会过子。
她不知道,我哥那十来万,有一半是从我工资里“借”的。
“小伟,哥最近手头紧,借两万周转一下。”
“小伟,你侄子要报补习班,你先垫一下。”
“小伟,咱妈住院了,你出五千吧,我最近钱都套在股市里。”
每次都是借。
从来没还过。
上辈子直到我死,他欠我的钱加起来有十七万。
我临死前躺在出租屋里,烧得迷迷糊糊,想的最后一件事是:那十七万,他会不会还?
答案我知道。
不会。
他连我葬礼都没来。
是我同事凑的钱,把我火化的。
这辈子,我不会再给他这个机会。
第二章
2
协议是我自己拟的。
很简单。
我放弃老家那套房子的继承权,以后家里任何事跟我无关。
他们生老病死,我一分不出。
我娶妻成家,他们别管。
签字那天,我妈哭了一场。
不是舍不得我。
是舍不得那套房子。
“你一个男人,自己在外头怎么过?回来吧,让你哥帮你找个工作,在厂里上班,一个月三千多,多稳定。”
稳定。
上辈子我就是太稳定了。
稳定地在厂里了八年,稳定地被裁,稳定地欠债,稳定地病死。
“不回了。”
“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!”
我爸在旁边抽烟,一句话不说。
我嫂子端了杯水过来,脸上堆着笑。
“小伟,你别生气,你妈也是为你好。要不这样,房子你别卖,过户给你哥,以后你回来也有个落脚的地方。”
落脚的地方。
上辈子我每次回来,住的是客厅的折叠床。
那套六十平的房子,我哥说租出去了,租金补贴家用。
“一个月八百呢,够给你侄子交补习费了。”
我当时还觉得挺好。
我不住,给侄子用也行。
后来才知道,那套房子本没租出去。
我哥把它当仓库了。
堆他那些卖不出去的地摊货。
我回过一次,开门进去,满地的皮鞋、袜子、充电宝。
灰尘厚得能写字。
我站在门口看了三分钟,把门关上了。
那是我第一次知道,我在这个家,连当仓库都不配。
“签吧。”
我把协议拍在桌上。
我哥看了我一眼,拿起笔,唰唰签了。
签完把笔一扔。
“张伟,你以后别后悔。”
我没说话。
后悔?
上辈子最后悔的事,就是没早点签。
出租屋在城西,一个月三百五。
八平米,一张床,一个柜子,窗户正对着隔壁楼的墙。
白天也要开灯。
我在这间屋子里住了三年。
上辈子。
这辈子搬回来的时候,房东阿姨看见我,愣了一下。
“小伙子,你不是退租了吗?”
“我又回来了。”
“哦......那还住那间?”
“嗯。”
她没多问,把钥匙递给我。
我拎着行李箱上楼,开门,熟悉的霉味扑面而来。
窗户上还贴着我当年贴的那张海报,刘德华的《十七岁》,边角已经卷起来了。
我把行李箱放下,坐在床边。
坐了十分钟。
然后站起来,打开窗户,把那张海报撕了。
这辈子,不会在这里住太久了。
卖房的钱到账那天,我去了一趟银行。
柜员问我办什么业务,我说取钱。
“取多少?”
“全部。”
她看了我一眼,大概以为我疯了。
八十万现金,装在一个黑色塑料袋里。
我提着它去了金店。
买金条的时候,店员问我要不要盒子。
我说不用。
九金条,用报纸包着,塞进那个黑色塑料袋里。
走出金店的时候,我站在门口,看着手里的袋子。
八十万,换成了四千三百克黄金。
沉得拎不动。
但心里踏实。
上辈子我死的时候,金价四百八十多。
就算这辈子金价不涨,这也是我最后的底气。
回到出租屋,我把金条塞进床底下的一个旧皮箱里。
皮箱是我妈当年陪嫁的,棕红色,人造革,边角磨破了,露出里面的黄纸板。
她不要了,扔在老家杂物间。
我捡回来,带走了。
这大概是这个家唯一真正属于我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