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生漫漫,不复相见

余生漫漫,不复相见

作者:灯光 分类:短篇 更新时间:2026-07-09 17:21:46
强推一本网文大神灯光的新作《余生漫漫,不复相见》,这是一本短篇类型的书,这本书的主角是苏延卿江玉梅。第1章孙子婚礼当天,那一栏里写的是我「程秋瑾」的名字,可上台的却是丈夫深爱了一辈子的白月光。但在场的宾客对此却并不意外,纷纷上前握手,尊称一句「程教授」、「程总」。夸赞她是恢复高考那年的第一批大学生。...

第1章

孙子婚礼当天,那一栏里写的是我「程秋瑾」的名字,可上台的却是丈夫深爱了一辈子的白月光。

但在场的宾客对此却并不意外,纷纷上前握手,尊称一句「程教授」、「程总」。

夸赞她是恢复高考那年的第一批大学生。

是国内十强企业之一的公司老总。

更是人人尊重的十大杰出人物。

而我却是个人见人嫌的环卫工人。

正当我要上前质问她为什么用我的名字时。

丈夫和儿子慌忙将我拉到婚礼后台。

「她是‘程秋瑾’,那我是谁?」

面对我的质问,丈夫冰冷地说出真相:

「既然你都知道了,那我就不瞒着你了,当年是我借走了你的录取通知书,把上大学的机会给了玉梅。」

「但是我把我还给你了啊,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?」

儿子也拉着我的手劝道:

「妈,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,说再多也于事无补。」

甚至就连我最疼爱的孙子也气鼓鼓地将手捧花砸向我:

「你天天扫大街、捡垃圾,就足够丢人的了,如今还在我的婚礼上闹事,我多么希望,她才是我真正的!」

我气得当场吐血晕厥,不治而亡。

再睁眼,我回到了录取通知书发放那一天。

这一世,他的一辈子我还给他,我只想夺回属于我的璀璨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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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不同意你退学。」

屋外喧闹惊扰了我的睡眠。

我头痛欲裂地睁开眼,看着四周斑驳的土坯墙,才意识到自己居然重生回到了1978年。

那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,也是我噩梦的开始。

透过窗户的缝隙,我看到了站在大门口的丈夫苏延卿。

「国家建设需要人才!需要科学种田、需要能看懂图纸、能计算数据的大脑!」

「现在全国恢复高考,更是重视高端人才的表现,你的未来不可限量,我绝不同意你退学,也不允许我班上任何一个同学离开,你回去好好读书,你父母那边我会去做思想工作。」

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衣,此刻正在跟一个学生训话,整个人充满了活力和浩然正气。

可谁又能想象得到,就是这样一个整天将「读书最重要」挂在嘴边的优秀教师。

居然将我辛辛苦苦考上的大学名额,偷换给了别人。

在几十年后被我戳穿时,仍旧不知悔改,企图用一个「借」字就抹平我所受到的一切伤害。

「苏老师你放心,我绝不辜负你的期望,未来一定努力读书,报效祖国。」

学生泪眼婆娑,小跑着离开。

苏延卿心满意足地回屋,就看到了刚下床,还在适应这具年轻身体的我。

他黝黑地眸底深处闪过一抹担忧,刚准备上前搀扶脚步踉跄的我,想到什么,很快的抽回了手,推了推厚重的眼镜,抱怨道:

「你真是读书读废了,只是多走点路就晕倒了,要不是玉梅意外发现了你,你早就死在路边了。」

「你将这份饭给她送过去,就当做答谢了。」

他将一个热腾腾的铁饭盒推到我面前,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
我和苏延卿是在他父亲的催促下成婚的。

因此他一直对我带着抵触情绪,更是对曾经的青梅竹马江玉梅念念不忘,老了还让她以妻子的身份参加孙子的婚礼。

见我发呆没有接东西,苏延卿仅剩的一丝好脾气彻底消耗殆尽。

「嘭」的一声,饭盒被他砸在桌上:

「就算没有这份恩情在,她从小到大帮过我那么多次,你作为我的妻子,帮她送次饭怎么啦?」

熟悉的说辞,激发了我心地深处的烦躁。

婚后的数十年里,每次他都用这个借口,道德绑架我一起帮他还恩。

小到一块香皂。

大到我的璀璨人生。

都被苏延卿送给了江玉梅。

江玉梅拿着的我大学生名额,分配到了国企工作,一路做大。

最后又用着大学积攒的人脉创业发家,摇身一变成了最优秀的女企业家之一。

而我呢,错过了那次改变命运的机会,一生都没能抢先跟上时代,碌碌无为、点头哈腰的过了一辈子。

老了连个养老金都没有,为了不连累子女,只能去街道捡垃圾,做环卫工人。

可到头来,我辛苦劳累了一辈子,养大的儿女却不认我,眼里只有那个虚假的江玉梅。

回想起我和江玉梅截然不同的人生。

我心中就无比的愤怒:

「不去,要去你自己去。」

苏延卿既然爱江玉梅爱的这么深沉。

那我就做个好心人,成全他们的爱情。

这一世,我要上大学,重写书写自己的命运。

第2章

昏睡了许久,我饿的拿起了桌上冰冷的窝窝头吃。

刚咬下一口,就被愤怒地苏延卿一把就扫掉:

「一点点小忙都不帮,吃什么吃?」

苏延卿还不解气,抬手做起了桌面清理大师,将桌上的窝窝头全部扫在地上,滚上了一层黄黄的泥土。

看着他这样糟蹋粮食,我心痛难忍,夺过铁饭盒就往外走。

苏延卿神色这才缓和下来,冷哼一声:

「这还差不多,我重新蒸一锅,你到时候再回来吃。」

我闷不吭声的离开了家。

走到荷塘边上,我打开了饭盒。

里面是大米饭,小炒的蔬菜满是油光,最上面还漂浮着两块肉片。

香味扑鼻,我肚子瞬间咕咕叫了起来。

我撇撇嘴。

苏延卿一需要我帮忙,就把我是他妻子挂在嘴边。

平时吧,好吃的都给了江玉梅。

我说呢,每个月都有粮票发放,我怎么一次大米饭都没吃上,天天不是窝窝头就是红薯。

原来大米都被他送给江玉梅去了,还骗我说拿粮票换了点其他东西补贴家用。

这就是他口中说的报点小恩而已?

鬼才信他的话。

我拿起筷子,三两下就把盒子里的饭菜一扫而空,舒服的打了个饱嗝。

吃饱喝足,我擦了擦嘴巴,将饭盒收好,准备去公社问问有没有收到我的录取通知书。

路上遇到骑着自行车的江玉梅。

她穿着崭新的碎花衬衫,单手抱着只白绒绒的小狗。

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,大家连温饱都无法保证,而江玉梅家养的狗,都毛发铮亮,容光泛发,比人都有精气神。

「程大姐这是要去公社吗?要不要我载你一程啊,这车子骑起来可真快,还不累人,比你徒步走可轻快多了。」

「别不好意思嘛,这还是延卿哥送给我的,作为他的妻子,你当然要第一个试试这个后座。」

「顺便看看有什么需要添加的,我好改进改进,方便以后接延卿哥下班。」

自行车的购买不是有钱就行了,还需要自行车票。

苏延卿就有一张。

我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远,我磨了他许久,想他把车票给我,我再用攒着的钱买辆车。

可他死活不肯,非说他作为教师要起到带头作用,这个自行车票要送给生活困难的人,方便她们运送生活物品。

我这才打消念头。

可到头来,这自行车居然落到了江玉梅的手里。

花的还是我的钱。

上一辈子,知道了真相的我,气呼呼的将江玉梅打了一顿,结果被关进去十天。

录取通知书被苏延卿拿走,一藏就是几十年。

如今,我绝对不会再犯这种错误,眼下任何事情,都没有我的前途重要。

我平静地看着她:

「好啊,你直接载我去你和苏延卿的单位,给你们的同事也看看,他给你买的自行车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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