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1
我和沈之初终于结束了长达十年的爱情长跑。
领证之后,临近春节,于是我们脆请了年假前往东北看雪景和极光。
上雪山的第三天,我们遇到了暴风雪,被困在山上。
沈之初留下我一个人在营地,去寻找救援。
但救援没等到,反倒等到他带回一个哑女。
哑女娇柔怕冷,沈之初就把我的帐篷给她住。
哑女饥饿难忍,沈之初就把我仅剩的食物拿给她。
就连结婚戒指,只是因为那哑女眼巴巴的看了一眼,沈之初就从我手上摘下来,送给了她。
“你身上的每件东西都是我买的。只要阿依想要,你都得给!”
我看着沈之初,唇角扬起一抹冷笑。
“只要她想要,我就得给,是吧?那好,你,我不要了。”
“我把你也让给她,这够不够?”
1.
沈之初微微一怔,随即,反应了过来。
“怡时,你非要这个时候跟我闹脾气吗?”
“我刚刚说得不够清楚吗?是阿依救了我,我不能忘恩负义。”
“你作为我的妻子,难道不应该跟我一起,报答她,把她平安的送回去吗?”
“沈之初,她救的人是你,我已经把帐篷,还有食物,甚至戒指,包括你,都让给她了。你还想让我怎样?”
“你......”
沈之初双眼蕴含怒气,正准备开口骂我,一旁的阿依忽然两眼一翻,往后倒去。
“阿依?”
沈之初连忙将阿依打横抱起,进了帐篷。
他全然忘了,我这个妻子还站在零下二十多度的室外,冷得身体直打颤。
更忘了,我最怕冷了。
因为,我20岁的时候,就确诊了重度风湿寒性关节痛。
一到冬天,尤其雨夜,浑身骨头肿胀,关节连弯曲都困难。
以前,我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,他是心疼我的。
大冬天的,我因为寒冷,痛得整夜整夜睡不着,他就陪我说话,整夜给我按摩。
有时候,为了给我按摩,他会累得趴在床榻边睡着,第二天醒来眼眶还是酸涩红肿的。
我笑他小孩子气,一点小病紧张成这样。
他还说我一点都不重视自己的身体,还劝我,身体的问题就没小问题,要好好保护自己。
而他,也会好好的保护我。
我知道他是心里愧疚。
早些年创业一起跑客户,大多是北方的老板。
晚上没钱住酒店,只好去漏风的桥洞将就着。
冷的时候外面负十几度,他搂住我,仅有的一张被子也裹在我身上,生怕一点风冻着我。
但我还是患上了风寒,小小年纪确诊了风湿。
之后他的副驾驶位就常备两张毛毯,上面写着大字:老婆专用毛毯,和我出门总带一件外套,四季如常。
每周三次的中药,一次要熬三个小时,一顿没有落下。
在他的细心照料下,我复发的频率越来越低,几乎一年也没有一次,这才敢来雪山之旅。
可这一年他回家很少,有时甚至半个月也不回来一次。
熬药的事都交给管家,他很少再过问了。
我吸了吸鼻子,有些酸涩的味道涌入鼻腔。
帐篷里的两个人影晃动,看起来聊得很开心。
我把身子缩进睡袋,风从四处的缝隙钻进,冻得我直打寒颤。
后半夜,哑女睡在帐篷里,沈之初则窝在帐篷外面。
看到这幕,我心中冰块化了几分。还算他有点分寸。
结婚这四年,沈之初事业高升,却明着拒绝了不少想跟他暧昧的人。
新来的女助理,高管海归的女儿,亲戚家的小妹。
他从来没有做出格的事,这让我很放心。
正思考着,我的睡袋被拉开,沈之初探了进来。
“我在睡袋外面生了火,会不会好点?”
看着他关切的眼神,我心中升起一点点温暖。
是我乱想了,才认识一天的女孩,怎么会影响我和之初十年的感情?
大概是看我脸色不好看,沈之初再次轻哄道:“别闹脾气了。”
“我们的粮食还有吗?阿依饿了。”
沈之初摸了摸我的头,这才道出自己的目的。
我愣住了,又是阿依。
“你别太敏感,人家救了我,我得知恩图报,怡时乖,先把剩下的食物分一分吧。”
食物,我们仅有的食物,都被他拿给那个阿依了,我们哪里还有食物?
“你忘记了,刚刚,我们仅剩的吃的都给她了。”
沈之初一阵错愕。
“这怎么可能?”
沈之初从睡袋里起来,套上鞋子就去翻行李,他甚至忘了顺手将拉链拉上。
刚刚我还信誓旦旦,一个刚认识一天的女人,不可能替代我在他心中的位置。
可现在,我被现实狠狠的打了一巴掌。
“怡时,别闹了,快告诉我,你把吃的藏哪里了。”
“你不是一向最有计划了,不可能就那么一点吃的。”
“要是没有吃的,阿依会死的。”
现在我们是被困在雪山,如果已经吃了那么多东西的阿依会死,那我呢?
沈之初翻找了一圈,依旧什么都没找到,他有点急了。
“怡时,阿依被困在雪山很久很久了,她是真的饿坏了。”
“我们能帮就帮,先委屈你。”
“我答应你,非必要不和她过多接触。”
事到如今,他还认为我是吃醋,我颤抖着身体,伸出僵硬的手,去拉拉链。
沈之初像是发现了什么一般,一下冲上来,一把抓住我的手......
“怡时,你包里不是还放了一块巧克力吗?把那块巧克力拿出来吧。”
“我保证,救援很快就会到,你不会有事的。”
“可阿依,要是不吃点东西,她真的会坚持不下去的。”
我难以置信的看着沈之初,怎么都不敢相信,他会说出这样的话。
我偶尔会低血糖,所以,随身放着一块巧克力。这一次雪山之行,我也一样有所准备。
我是真的想不到,沈之初为了那个哑女居然可以做到这个地步。
跟他一起这么久,这是第一次我对他如此失望。
我坚决的表示,这一颗巧克力我不会给他,没想到他直接上手来抢,掏出那块巧克力后,他直接掰下一大块,只剩下指甲大小给我。
看着沈之初毫不犹豫钻进那个帐篷,我再次对沈之初失望。
我本以为这就是极限,没想到,还有更离谱的。
这一晚,我本没睡着,即便有睡袋,但毕竟没有遮挡寒冷的东西,哪怕有篝火在,我依旧浑身发冷。
第二天醒来,我只觉得头重脚轻,睁开眼就看到沈之初睡在帐篷外,身上凌乱盖着几件大衣。
看来他确实没和那个阿依过多接触,可是一想到他为了那个阿依,连我保命的东西都抢走,我就无法原谅他。
头疼得厉害,但继续躺在冰冷的睡袋里,只会让人更难受,所以,我尝试着起来。
只是,刚刚坐起来,就看到阿依从帐篷钻出来。
她在沈之初身边蹲下,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庞,眼神暧昧。
我微微皱眉,费力的从睡袋钻出来,走到她面前,比着不太熟练的手语质问。
“你在什么?!”
阿依好像被吓了一跳,委屈地贴到沈之初身边。
沈之初也被惊醒:“怎么了?”
阿依扑到沈之初怀里,梨花带雨的样子让我有些作呕。
我盯着沈之初,他的手轻轻拍着阿依的背,细声安抚,却把冷漠的眼神对着我。
我忍不住质问:“到底谁是你老婆?!”
沈之初冷冷瞥了我一眼,眼底的寒意比夜里的风都冷:“就因为阿依比你年轻漂亮,你就非要揪着她不放吗?”
我怔住了。
年轻漂亮?
这就是沈之初一年都不回几次家的原因吗?
就因为我不够年轻漂亮了吗?
阿依还在娇柔做作,手语飞速比划,我勉强看懂,她说:“是我的错,我看你额头沾了雪,帮你擦掉,让姐姐误会了。”
看懂了才让我更加怒火中烧。
这个阿依就是典型的绿茶!
我冷冷看着阿依故作娇柔,转向沈之初:“她当着我面勾搭你,你看不出来?”
沈之初像表态般轻轻搂过阿依,眼底的温柔和心疼快溢出来,那是我近一年都没再见过的眼神。
对我却是满眼锐利,愠怒几乎要爆发:“你闹够了没有?是不是我身边但凡有个女人,你都要一查到底?”
我张了张嘴,话到嘴边,连同委屈一起咽了回去。
他总是知道怎样戳我痛处最痛。
创业成功后,沈之初身边确实出现过不少学历外貌样样好的异性。
而我受了原生家庭的影响,总忍不住翻看他手机,确保他始终如一。
沈之初从来不恼,因为他知道我的过去。
早些年我爸创业成功,抛下我妈和我,娶了别人。
而我妈,因为常年劳累,落下了病,现在卧病在床。
这件事带给我的阴影太大。
恰好,我和沈之初也是从上学开始一直到现在,我陪着他渡过了那么多的艰难岁月,现在,他发达了,他要求我学那些所谓的豪门规矩。
可是我融入不了那些豪门太太,有钱人字字句句都是精雕细琢,那太累了。更不愿阿谀奉承,逢场作戏。
我更喜欢做爱人背后的军师,或者伙伴。
但不知何时,我从军师变成了保姆。
每次我敏感作祟,沈之初都会说。
“怡时乖。只要你开心,随时都可以查我,我经得起。”
即使我一百次问他爱不爱我,会不会爱别人,他还是会一如既往耐心地回答。
“我爱你,怡时。如果你不放心,可以问一千遍一万遍,而我会一遍遍地让你确定,我爱你。”
逐渐的,我放下了敏感,大胆热烈地爱着我的枕边人。
可这样耐心温柔的人,说变就变了。
也罢,看清楚了他挺好的。
我感觉很累很累,身体摇摇晃晃的,但我不能倒下,因为,我们必须找到救援站,不然,我可能熬不到救援队找到我们。
沈之初背着阿依在前,我跟在后面。
积雪厚重,每走一步,都费好大劲。
沈之初不知道,我的靴子早就破了,皮肤在外,摩擦出血。
更不知道,昨天一夜挨饿受冻,我身体的承受能力早已经到了极限。
相比之下,阿依不过是随意比划了几句,沈之初就心疼地背着她走,对我则不闻不问。
沈之初回头催促:“走快点。”
阿依还不忘给我投来得意地笑。
我低头往前,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戒指上,很快结成块。
意识变得模糊,虚弱感阵阵传来,我终于倒下......
依稀间,我看见沈之初焦急地向我跑来,还有阿依不耐烦的眼神。
沈之初还是心疼我的。
我笑了,但很快又觉得酸涩。
是啊,现在怎么连份心疼,都要靠抢了?
我做了个很长很美的梦。
梦里的沈之初17岁,成绩前茅,还是校草。
虽是男孩,却生了一副美人像。
他趁着广播读稿,当着全校向我告白,因此我惹了不少女生的嫉妒。
后来被通告批评,停宿一周。
这个家伙就委屈巴巴蹲在我回家路上,看见我,屁颠屁颠地就跟了过来,怎么也甩不掉。
看他可怜,我把他收留在阁楼住。
沈之初很勤劳孝顺,寄宿家里那段时间,白天煮好早餐就叫我起床,晚上回来专挑着重活累活。
把妈妈都感动坏了,差点认他做儿子。
也是那晚,我们趁着月色,偷偷爬上天台。
凌晨一点,在他肩膀,讲述小时候的故事。
记忆里的少年听得很认真,澄澈的大眼睛多了好多心疼。
他双手合十,对着明月祷告神明:“祝我的怡时未来每天都平安开心,灾难病痛都快快远离。”
我笑骂他幼稚,而他却坏坏的勾起笑容,掐准了我最喜欢他这份样子。
后来学校功课更重了,但沈之初还是有事没事就往我家里赶,跟自己家似得。
每次来了也不闲着,买菜、做饭、洗衣拖地,样样都做。
妈妈很喜欢他。
我......也是。
梦中如走马灯般,拖着记忆往后走。
我又梦见毕业后一年。
那天沈之初在楼下大喊:“怡时,想不想做我的老板娘!”
整栋楼的人都听到。
老板娘是什么?
东拆西借近十万,我们注册了自己的公司,就叫沈怡公司,我和他的名字更取一字。
他是老板,我是老板娘。
他有渠道资源,会应酬谈商务,在前方冲锋陷阵。
而我不喜欢露面,就在敌后战场,出谋划策,一个人就是一个军师团。
最难的时候,两人兜里只剩五块钱,够买两袋泡面。
找人借点热水,就坐在路边吃。
泡面袋子烫的拿不住,可我们相视一笑,就觉得什么都值得。
后来,沈之初的生意做起来了,越做越大。
我们从城中村搬到了小区房,从单间变成三室一厅。
再往后,换了别墅,提了豪车,生活越来越好。
可家越大,家的感觉却越少了。
他越来越忙,应酬一个接着一个。
甚至我们结婚那天晚上,他都被客户一个电话叫走,彻夜未归。
而我也疲于工作和母亲之间的奔波,两人交流越来越少。
趁着今年的结婚纪念,我和沈之初约定寒山之旅,想修复感情。
古有传说,寒山之巅有冰天雪女,向它祈愿,可换爱情新生。
我们到了寒山的最顶峰,写下愿望,系上了彩幡。
彩旗飘飘,随风摇荡时,我问他:“我们会变好的,对吗?”
他眼睛有些浑浊看不清:“会的吧。”
他的眼神让我越来越陌生了,原来少年的心魄,到了年纪也会消失吗?
在暖和的房间醒来,四下无人。
桌上是一个便签和一碗热粥。
“怡时,是我不对。我们已经找到救援了,等回去,我会好好补偿你。”
补偿吗?
或许是那场美梦,让我回忆起彼此间特殊的羁绊。
我现在只想找到之初,把一切说开。
或许,阿依就是我和他迎来的考验吧,这又何尝不算爱情的新生呢?
我心情大好,却在走出房间那刻,僵住笑容。
第2章 2
那是紧紧相拥的两个人。
仿佛劫后余生,经历多少困难险阻后,相拥而笑的爱人。
我浑身冰冷,极力克制双手颤抖,而接下来手语看到的一切,更让我差点瘫软在地。
“等回去,我就娶你。”
“之初哥哥,这样对姐姐真的好吗?她是你的妻子。”
“我和她早就没有感情了。要不是她非要来这个寒山,我们也不会困在这。”
“之初哥哥,那你喜欢我什么?”
“我喜欢你的善良、勇敢,更重要的是,我想保护你。”
其实我想笑,却在一瞬间,落下泪。
和我早就没有感情了?
沈之初,这就是你向妈妈承诺的,给我的永远吗?
原来,一切都是我的臆想罢了......
我拼命擦着眼泪,躲回房间,但泪水还是不争气的往下掉。
门口一阵悉数声,他们进来了。
我抹泪痕,强挤笑容。
“你醒了。”
沈之初眼中闪过紧张。
而阿依却蹦蹦跳跳来到我身边,乖巧的像个兔子,仿佛很开心我醒了一样。
我木然地点头,只想尽快摆脱一切:“什么时候可以回去?”
“一小时后,直升机会来接我们。你没事吧?”大概察觉到我眼眶红肿,沈之初上前拉过我的手。
“我想自己休息会。”我强忍恶心,把手挣脱开。
阿依仿佛较劲似得,盯上了我手上的另一枚戒指,开心地比划。
“姐姐的戒指真漂亮,我还没见过这么大颗的钻石呢。”
我扯了扯嘴角,利索地摘下戒指。
这一枚,是当初沈之初补偿给我的。
因为结婚的时候我们很穷,他本买不起好戒指,后来,发达之后,他就买了这颗大戒指补偿给我。
阿依刚来的时候,看到我手上的廉价结婚戒指,很好奇,沈之初就让我把那枚戒指给了她。
而现在,她盯上了这枚钻戒。
这一次,不用沈之初说了。
“她喜欢就给她好了。”
她怕冷,帐篷给她。
她怕饿,吃的给她。
她怕累,老公给她背。
没想到我让到最后,老公都让出去了。
沈之初皱着眉头,犹豫了一会,说:“这个不好随便给吧?”
是啊,这是他当初给我的补偿。
十万一枚,那是和沈之初创业的第一桶金。
买下时,他没有半分犹豫,只是说:
“我的怡时值得,以后赚钱,买更好的。”
难得他还记得。
我冷笑:“帐篷和食物都能给,人也能给,有什么不能给的呢?”
阿依不聋,听出了我的冷嘲热讽,扑通一声跪在我脚边,疯狂比划。
“姐姐,对不起,是阿依不识趣,你不要和哥哥吵架。”
“都是我...”
我烦躁地甩开她,阿依做戏做全套,索性一歪身子倒在地上,撞在柱子上。
阿依疼的直呼,眼泪也一下子涌了出来。
沈之初怒了,心中的天枰一下子偏向阿依。
“林怡时,你对阿依发什么脾气?”
“她家境不好,从小没见过珠宝首饰。既然阿依喜欢,你也不介意,那就给她得了。”
我却抓住了“家境不好”这四个字。
“家境不好?看来你对家境不好的有天然的保护欲?”
我也是,这个阿依也是。
看着阿依哭的更甚,沈之初心疼地着急。
这戒指我突然又不想给了,用力一甩,戒指飞了出去。就算丢雪里,也不能给这个绿茶弄脏了。
“啪——”响亮的一巴掌拍在我脸上。
这是他近十年,第一次打我。
“是不是我把你惯坏了?让你变得这样胡搅蛮缠!”
“简直泼妇!你别忘了,这枚戒指是我买的!包括你身上的任何一件东西,都是我花的钱!只要阿依想,你都得给!”
又是这句话。
沈之初放下狠话,拉着阿依离开。
脸上传来辣的疼,足足疼了三分钟,却让我愈发清醒。
以前是我买给你,现在是“是我买的”。男人有了本事,都会变成这样吗?
我擦了擦眼角的泪花,冷意更深更浓。
这一年,我总给沈之初的疏远找借口,他只是太忙,太累了,所以宁愿陪朋友打保龄球,也不回家过夜。
他真的是太忙了吗?自欺欺人。
他分明是厌倦了,变了。
我咬着牙,终于下定决心。打开手机,信号已经恢复,快速敲下几个字。
“帮我准备离婚手续。”
没多久,救援直升机如期到了。
沈之初先上了飞机,阿依第二,我最后。
就在快摸到飞机底座时,我的手突然传来刺痛。
当时,负责抓我的手的,是阿依。
在她冷冷的注视下,我倏地坠了下去。
不凑巧的是,雪崩来了。
眼见我被埋没在雪中,沈之初终于慌了。
我看着他焦急得想跳下救我,却被阿依紧紧拉住。
身边的救生员和他说着什么,他才停下。
阿依刺伤我的那只手,还带着那刻漂亮的戒指,原本是独属于我的。
不过,细看这个阿依,倒和我年轻时有几分相似。
清纯,稚嫩,带着未经世事的懵懂。
一边想着,大片的雪块袭来,陷入无尽黑暗。
好冷啊,呼吸不上来了。
沈之初,你忘了,我最怕冷了。
我......要死了吗?
我在一个山洞醒来,身上盖着厚厚的草被。
柴火烧得山洞透亮,眼前的人影更加清晰。
“救命,鬼啊!!!”
看清眼前的人,不,准确来说是,野人后,我拔腿就跑。
但山洞外大雪纷飞的环境,却让我止住了脚步。
野人靠近我,在一定距离后停下,给足了我安全空间,然后,开口说了话!
“你......好。”
他说话不熟练,但从口音来听,和我一样是南方人。
毕竟是他救了我,这让我逐渐放下戒备,他开始说出自己的身世。
他叫智,小时候和父母走失,独自活在寒山,至今无人发现。
他想过求援,但在这个暴风雪肆虐的地方,本找不到活人。
好不容易遇见救生员,看到他的样子,也一下被吓跑了。
“谢谢你救了我,我会带你出去的。”
我向他承诺,但智却有点紧张。
“你在担心吗?”
“我...不认识,外面,好多人,害怕。”
智在寒山独自生活数十年,早就和外界断了联系,有顾虑,是自然的。
费劲力气,我终于说服他和我一起离开。
趁着天色,我们在雪山升起篝火。
之前的救援队还在附近搜救,立刻看到了信号。
再见沈之初时,阿依还依偎在他身旁。
“怡时,你没事就好。”
沈之初张开双手想抱我,我闪身躲开。
不知为何,生死之后,再见沈之初,我心中爱恨焦灼的复杂情感,更淡了几分。
但不意味着我忘了阿依做的破事。
我甩手给了阿依一巴掌,响脆的声音吓了众人一跳。
“你什么?”
“什么?你问问这个阿依,她当时做了什么?”
我展开掌心,露出一个细小的针孔。
那是在直升机救援时,阿依为了让我掉下去,用小针扎的。
阿依矢口否认,沈之初也全然不信:“怡时,你不能为了争宠,陷害阿依!”
争宠?我躲还来不及呢。
我冷笑一声,这个阿依,迟早会等来她的。
我拉着智到一旁休息,他不知从哪拿了一张被子,盖在我身上。
看,就连刚认识的人,都知道我怕冷。
唯独他沈之初,最熟悉我的人,却把我一个人丢在茫茫大雪里。
但好在,我已经没那么在乎了。
沈之初鬼使神差地丢下阿依,坐在我面前:“怡时,你知道吗?刚刚看你掉下去,我才发现自己害怕失去你。”
我懒得接话,把头瞥向一边。
沈之初轻声说道:“或许你说的对,雪山之旅,对我们来说就是新生,对吗?”
如果在一天前,我听到这句话,该有多开心。
可惜他醒悟的太晚了。
更何况,先变心的人不值得原谅。
直升机落地,我立刻联系了律师。
沈之初拦住我,还想带我回家。
“冷静期后来登记离婚。”我不想多废话。
沈之初挑了挑眉,眼中蕴含着不悦:“你在说什么?刚刚我们不是聊得好好的吗?”
我不禁觉得好笑:“聊得好好的?可你不是已经答应了那个女人,要娶她回家吗?”
我手指向被晾在一边的阿依。
沈之初愣了愣,没想到当时的谈话被我偷听了去,瞬间慌了神:“你听我解释,那只是一时冲动。我......我最爱的是你啊。”
我冰冷地开口,准备离开:“这些话你不必对我说了,我嫌恶心。”
沈之初一把抓住我的手:“别闹了好不好?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。”
他还以为我在闹。
也是,这一年我闹过那么多次。
可惜这次是真的。
我回怼他:“你烦不烦?”
沈之初愣了愣,这句话很熟悉。
当然熟悉,这一年,他其实和我说了无数次“你烦不烦”。
只是每次,我都觉得,他只是太累了,给他一些空间就好了。
沈之初好像意识到,我真的想离婚了。
他开始低声安抚我,就像每次犯错后都会示弱一样:“怡时,你知道的,没你我不行的,先别冲动好吗?”
这倒是实话,沈之初没我不行的。
创业初期,客户是我陪他一个个见的。
应酬喝醉了酒,姜茶是我几个小时熬得,醒酒茶是凌晨就调好的。
给客户逢年过节的礼品,是我一份份亲手挑的。
他在前方创业,后顾无忧。
而我则夜夜为他分析筹谋,接下来该怎么做,和谁,都是在窄窄的一张床上商量出来的。
他曾抱着我,吻我的眼角,说。
“怡时啊怡时,没了你我可怎么办?”
是啊,没了我,沈之初该怎么办?
关我屁事。
我狠狠甩开沈之初的手,拉起智离开。
“你非要离婚,难道是为了这个野人吗?!”沈之初在背后不甘地喊道,他还是不明白,为什么我能突然斩钉截铁地离开。
我顿了顿脚步,回头看:“和智无关,我们的感情早就没了。”
“早在某个夜里,某个你很忙的时刻,在你宁愿待在公司也不肯回家的那段子里,在你一次次为了那个哑女伤害我的时候。”
“我们的感情就已经死了。”
沈之初害怕了,或许因为我从未这样冷漠地对待过他:“不,没有消失。怡时,你还爱我的对不对?”
我打灭他的希望,冷淡得不想多说一个字:“不爱。”
眼见软的不成,沈之初表情愈发狰狞:“那咱妈呢?没了我,你以为凭你那点工资,能给她治病吗?”
他的语气里带着威胁,智担忧地看着我,手也不禁拉住我的衣角。
“你出轨在先,财产我们对半,如果你有异议,我不介意公开你们那些破照。”
我扬长离去。
心中前所未有的轻松。
原来,传说中的新生真的存在,只不过,是自我的新生。
接下来一个月,我都在处理离婚手续,忙得要死要活。
偶尔夜里,智在客房,会不肯睡觉。
他什么也不做,就坐在我房门口,眼睛也不聚焦一处。
见我红着眼推门出来,便忙不迭地跟上,嘴里还一直轻声安抚:“别哭,别哭。”
也算我不争气,十年的感情,到底是无法说断就断的。
家门口堆满了奢侈品和花,每天都是新的不重样,全是沈之初亲自送的。
这几天终于没了动静。
听说,是那个哑女阿依能说话了,还有了身孕,拿孩子要挟,哭着闹着要和我断净,这才让沈之初暂时消停。
沈之初一松口,离婚的消息就传遍了。
我和沈之初多年的共友都来劝和。
“嫂子,沈哥一时糊涂罢了,你可别冲动啊!你和他的感情大家都看着呢,突然换个嫂子我们哥几个也接受不了啊。”
“怡时,是不是搞错了?沈之初不能是出轨的人吧?”
“小时,是之初有错。等你回家,我们好好商量,千万别冲动。”
最后一条,是沈之初的母亲发的。
我索性把手机关机,扯了扯嗓子。
“阿智——饭做好了没啊。”
是的,时隔一个月,我已经教会智做饭了。
他厨艺天赋很高,好像有基础似的,而我每天只要等饭就好了。
当然,除了厨艺,他其他的生活能力也越来越强了,家里的家务样样都能负责了。
特别是理完发后,清秀俊俏,整一个男大帅哥的样貌,一点不输沈之初。
斯哈——养眼极了。
“吃饭了。”智打断了我的花痴,一碗热气腾腾的番茄肥牛面端到我面前。
我斯哈斯哈地狼吞虎咽起来,边吃还不忘提起这几天在警局找智亲生父母的情况。
“半个月了,终于有消息了。”
“有位叫宋凯威的中年男人,说他的儿子宋承智,十年前在寒山走散,至今未归,或许,就是你吧?”
智侧头看我,眼神有些茫然,仿佛陷入回忆。
“哎,好啦。你也不用费神多想,下午就能见上了,到时做个DNA就知道了。”
智点了点头,顺手把甩在一旁的毛毯盖在我腿上,继续吃饭。
我得意地点了点头,真乖巧。
智虽然单纯了点,但好在听话又养眼。
只可惜,到时候他亲生父母来了,大概就不会再见了吧。
我暗自叹了口气。
聚散终有时罢了。
高档宴会厅。
我们找到3302包间,却在门口被人截停。
“怡时,你怎么在这?”沈之初看见我,有些欣喜。
阿依不满地瞪了他一眼,随后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微鼓的肚子,脸上漾起羞涩满足的笑:“怡时姐姐,好久不见。不过可得提醒你,这个宴会厅可不是谁都能来的,尤其,是这个包间。”
我懒得理会,带着智绕开。
“呀!之初,这好像是那个野人诶!快来人,把他轰出去!什么货色,也配在这里待着。”阿依不依不饶,再次横身拦住我们。
欺人太甚。
握紧拳头,我一巴掌甩了过去。
阿依被我打蒙了,捂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。
“你......你敢打我!之初哥哥,你看她!”
“好了,不要闹!”沈之初轻声呵斥了阿依,转而温柔地对我说,“怡时,来这里是要验资的。你如果需要帮助,随时和我说。”
我不禁觉得好笑。看来这个阿依,也没落得什么好下场。
靠男人争宠,最后,不也得看男人脸色吗?
我神色淡淡:“不用了,沈先生。我们已经离婚了,希望你注意分寸。我可不想当破坏感情的第三者。”
“你!”听到我意有所指,阿依冲上前想打我。
“啪——”清脆的一巴掌落在她脸上,这次,是沈之初打的,“够了,还嫌不够丢人吗?!”
这下,阿依的左右脸都有了红红的巴掌印。
没想到,在这块,沈之初和我倒是默契。
智在一旁扑哧地笑出声。
沈之初瞥了瞥智,眼神不善:“怡时,虽然分开了,但你也不要饥不择食了,什么垃圾都吃得下。”
我正要发威时,3302包间的房门却被推开。
见状,沈之初顾不得男女情爱,赶忙迎了上去。
“宋总,您好,我代表沈怡公司,想和你谈一下事宜。”
“沈怡公司,你是沈之初?”
“对对,是我。”沈之初肉眼可见的欣喜,既然认识,自然是最好的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沈之初面对客户,还是要像个狗腿子一样。
不知为何,过去在我心中发着光的少年,现在看,却像泥沙一样普通,甚至肮脏。
“我们公司素来注重品性言行,绝不和道德败坏的小人!”
宋总面目和蔼,却在这时怒气横生,大手一挥,保安便拉着沈之初和阿依往外。
阿依还在不甘地喊道:“那她林怡时又凭什么待在这?她算什么东西?!”
宋总旁边温婉可亲的太太开口了:“林小姐重情重义,德才兼备,是你这种不择手段上位者可以理解的?”
在沈之初和阿依不敢相信的目光中,我们被请进3302包间。
血亲团聚,宋总和宋母拥着智呜呜地哭了起来。
智的眼神也从开始的茫然,变得清明,变得失而复得般的喜泣。
宋家对我也异常的好,依他们的意思,是想我和宋承智多相处的,宋家只有他一个儿子,未来必然是要继承家业的。
话里话外,既想我当儿媳妇,又想我辅佐宋承智的意思?
我刚想拒绝,宋承智拉住我手,先开了口:“怡时不要,不要为难她。”
宋家倒也不强求,只是笑着说:“有空多来家里坐坐。”
我当是客套话听了,只想赶紧回家。
再后来,阿依流产了。
据说是脾气太盛,和沈母起了冲突,一怒之下动了胎气,月份又小,送去医院也没有保住。
流产后阿依更是原形毕露。
生怕沈之初在外面沾惹女人,每天发了疯似得抓他回家,一不回家就闹上三天,全家不得安宁。
就连当初寒山救沈之初的事,也是阿依一手捏造,不会说话也只是博同情的伎俩。
往的关系维护做不到位,生意伙伴纷纷停了,公司业务停滞不前,本就摇曳欲坠的风评,愈发走向毁灭。
这些事沈之初总偷偷在半夜用短信发给我。
哪怕我拉黑他,他也能换个号给我发。最后烦了,我也就当笑话看看。
宋承智还是一如既往地黏在我屁股后,像个跟屁虫,我去哪他去哪。
难得今天他回家祭拜祠堂。
我手中削着苹果,边和病床上的妈妈聊着这些近况。
说着说着,不速之客来了。
沈之初老实地站在门口,杵着不动,像是被罚站一样。
他憔悴消瘦了很多,脸庞的骨感更加分明了。
妈妈淡淡的开口:“小初,进来坐吧。”
沈之初这才无助地抬起头,眼泪不经意滑下,像个做错事讨罚的孩子。
他是不常哭的。
我的记忆突然飘忽到四年前。
我们的婚礼。
我身着洁白婚纱,伴着奏乐,在亲朋好友的瞩目下一步步走向他。
他转身看到我那刻,一滴泪不经意的滑落,晶莹剔透,比现在澄澈得多。
我知道,那一刻他是爱我的。
我深吸了一口气,努力不让自己陷入回忆:“如果你是来求复合的,就请回吧。”
沈之初摇了摇头,眼中尽是苦涩:“怡时,是我忘了初心,我不会奢求你的原谅。我是来和你跟妈告别的,我想回C市看看了。”
C市,那是我们儿时的故乡。
在那个城中村,曾经住着一对稚嫩无暇的情侣。
我淡淡应道:“知道了,没别的事了吧?”
沈之初把一张支票轻轻放在桌上:“这是我卖掉沈怡公司的钱,留给你跟妈,就当微不足道的补偿吧。”
我愣了愣,看着桌上五千万的支票,心中五味杂陈。
沈之初走到门口,身影顿了顿,消瘦的背部更加佝偻,称身的西装皱巴不平,整个人仿佛被虚弱感笼罩着,再无天。
“沈之初。”我叫住他。
沈之初几乎在下一瞬回头,表情有些欣喜。
如果我们没有创业成功,结局会不会不一样?
我终究没有问出口。
他满怀期待地等我开口,似乎是一句话就能把他拉回。
但从期待到失落,等到眼神黯淡,足足一分钟,我也没再说一句话。
尖锐的声音打破沉默:“沈之初,你果然在这个贱女人这——”
只见阿依披头散发衣衫不整,发了疯似得冲进病房。
“既然你们都不想我好过,那就都别活了——”
阿依速度很快,不等我反应,袖口刀光一闪,直冲我扑来。
发了疯的女人力气是很大的,我下意识护住妈妈。
疼痛感并未出现,滚烫的鲜血却飞溅我脸上。
在阿依不可置信的注视下,沈之初直挺挺倒在我面前,口上的刀孔很深,汩汩涌出血液。
保安随即赶来,制服了阿依。
我拼命看着倒地的他,想从他原本多情的眼神中找回恨意。
可此刻,他的眼睛却好澄澈,仿佛终于赎罪般,释然,真挚。
阳光抚平了他骨感分明的脸庞。
我脑海中浮现处少年时,他双十合适抵在额头,皱着眉肃然祈祷的样子。
“祝我的怡时未来每天都平安开心,灾难病痛都快快远离。”
我轻轻抹去眼角的泪花,拿上五千万支票,先给母亲升级了豪华病房。
沈之初死了,阿依因故意伤人罪判处十三年。
在直升机救援时刺伤我的录像爆出,一并清算。
兴许是离了男人的缘故,我的事业一路高升,创立了自己的公司。
往沈怡公司的生意伙伴都纷纷投来橄榄枝,其中包括宋氏集团。
成立公司后,我变得很忙。
宋承智也出奇地不再来缠着我,虽然有点不习惯,但我忍住了联系的冲动。
再次见到他时,是一年后的一场酒会。
他身着高定西装,在人群中脱颖而出,女宾们纷纷投来欣赏的目光。
而他穿过人群,来到我面前,眼神却盯着我在外的膝盖。
“现在十一月,你膝盖还要不要了?”
我无奈一笑:“小宋总,这么久没见,就只想和我说这个?”
宋承智愣了愣,似乎在认真思索,半响后开口:“其实我想说,有点想你。”
这句话愣是把离异单身的我整的老脸一红:“说什么呢,小屁孩。”
我们避开贵宾,躲进休息区,两人都悄悄松了口气,相视一笑。
“真不喜欢这样的场合。”我叹气道。
宋承智眼里露出疲惫,身子却不自觉地往我这边靠:“我也是,还是做你的智最自由。”
我可不这么认为。
宋承智离开我之后,展现出惊人的商业天赋。
半年内,就从宋氏集团的底层做到业务高管。
后面更是调去总部任职,参与集团重要的业务,赢得业内一众好评。
大家都评价,小宋总青出于蓝胜于蓝,丝毫不比宋总差。
当然,就算这样。
他也还是得给我做番茄肥牛面。
-全文完-